返回首页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292 2024-12-08 00:55 中山人才网

一、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纳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费比例分别为8%、0.5%和7%。

基本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为:在职在编人员上年度工资总额(机关单位为基本工资加津贴补贴、事业单位为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职工年工资总额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00%的,个人和单位均以职工年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缴纳6%,职工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职工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税前列支,不计征税费)。大病医疗保险费和单位补充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

省级财政对原公费医疗统管单位按上年度在职在编人员工资总额的13.5%(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进行补助。对原公费医疗自管单位根据单位性质、现行财政补助比和用人单位缴费比例进行补助。其中:公务员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补助13.5%,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按财政现行制度规定给予60%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费自筹。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退休的待遇?

工勤人员就是工人,最高等级为高级技师,最高等级是享受正科级待遇差几包烟,女的一般都评不到,一般是技师退休,副科级待遇差几包烟,因为女工人到50岁就要退休了。

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适合买商业医疗保险吗?

适合,商业医疗保险是医保的补充。

四、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没法查?

城乡居民医保、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若参保人属于自由职业缴费,该参保类型不会向医保的个人账户中划拨金额。

  2、参保人所在地区暂时无法查询个人医保账户。

  3、职工医保的注册姓名与当地医保局姓名不符,建议参保人核查个人注册姓名是否正确。如果注册姓名正确依然查询不到医保,建议参保人到当地医保局进行个人信息的核对和修正

五、适合退休人员的商业医疗保险?

适合退休人员的商业保险是可以报销社保不报的那部分,就是主险➕一个小医疗,还有就是六十五岁前的可以买一个E生保百万医疗就可以了。

六、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怎么转移?

基本医疗保险是属地管理的,退休后的人员医疗保险关系不能转到外地。如退休后需异地安置的,可在当地就近选择二家乡级(中心卫生院)以上非营利性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但必须报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后确定。

若患病住院,应到确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

出院时,应向医疗机构索要每日住院医疗费用清单、出院病历和住院发票等有关资料送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符合申请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退休参保人员,经核准后30日后生效,有效期为12个月至24个月,在核定的有效期内不得变更医疗机构就医。

各地劳动保障咨询电话都是12333,详情可电话咨询。

七、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怎么交?

《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退休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一是社会医疗保险的性质决定的,社会医疗保险要体现互助共济,健康人帮助生病的人,退休职工一般患病较多,是需要社会照顾的脆弱人群;   二是为了均衡企业负担,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参与市场竞争;   三是考虑到退休人员在以前的工作期间,已经为社会作出了贡献,退休后收入低,特别是现在已经退休的职工,没有足够的用于医疗支出的积累,医疗负担较重。因此,《决定》除规定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医疗保险费外,还规定了在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金额和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比例给予照顾。

八、退休人员怎么查询医疗保险?

1.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

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

九、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凡参加社会保险的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均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职工的家属医疗费用未纳入统筹不予报销)。门诊医疗费包干到人,随工资发放,自行调节控制使用,其标准是: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工人每人每月10元;退休、退职职工每人每月7元。

(一)住院程序

1、凡享受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的退休职工,一律在所属医疗保险机构规定的医院门诊就医,经医师诊断非住院不可的,必须持医师开具的病情证明书,检查报告单,病历和住院通知单,到所在地医疗保险机构审核方可住院治疗。

2、急诊住院病人,先可入院抢救治疗,3天内凭急诊证明补办入院审批手续,否则住院药费不予报销。

3、因病情严重,当地医院无法治疗,确需转县级和县级以上医院治疗者,由所在住院医师出具转院证明,经医院院长签字同意后,由所在地医疗保险机构审查同意,方可转院治疗(急诊病人可先转院治疗,但在5天内必须补办转院审批手续),未经批准转院检查治疗和擅自到外地住院检查治疗的医疗药费一概不予报销。

(二)报销比例

1、离休干部及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病住院,其医疗药费报销100%。

2、退休职工工龄30年以上,其医疗药费报销90%。

3、退休职工工龄21年至30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5%。

4、退休职工工龄满15至21年以下,其医疗药费报销80%。

5、退休职工工龄不满15年的,其医疗药费报销75%。

6、退职职工,其医疗药费报销75%。

7、住院床铺费报销60%,无论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计收住院床铺费,医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二、医疗费结算

1、病人入院前由医疗保险机构凭入院手续支付住院费,每一次预支款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00元。如继续住院治疗预支款不足时,应由医疗单位出具催交通知单,提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付款,并在再次支付预交款时收取前一次预付款的自费部分,否则,保险机构拒绝承付继续住院的费用。

2、患者病愈出院时,应由医疗单位和本人在出院前一天通知医疗保险机构,按三方规定共同办理出院医疗药费结算,如不按时办理出院医疗药费结算,本次住院的医疗药费不予报销,并将开支的费用从退休费用中扣除。

3、患者病愈出院时,因病情需要继续服药的,按规定慢性病用药量不得超过7至9天,急性病不得超过3至5天,否则按自费处理。

十、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退休职工办理医疗保险: 带上本人的身份证、退休证、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营业窗口办理。实施范围和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退休人员,可由政府资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参加住院医疗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