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东原民办代课教师2021年政策?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第十四条第3项,“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教人[2011]8号文《关于妥善解决中小学代课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一条3款“妥善做好辞退补偿。辞退代课教师,要参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精神,按本人实际代课时间给予一次性补偿,每满一年的的最低补偿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最低生活费用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综合确定,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行代课时间按其本人在公办中小学代课的实际年限合并计算”。实际上,被退代课教师有的地方给了,却是很少,大部分地方分文不给。
二,应该享受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教人[2011]8号文,第一条4款“将辞退代课教师依法纳入社保。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及方向,根据不同情况,将辞退代课教师纳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可按国家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三,解决辞退原民办教师的遗留问题
国办[1997]32号文《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将辞退原民办教师纳入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根据该文而辞退的民办教师,当时未按规定一次性补偿的,地方政府应予以落实,对离岗退养的老弱病残原民办教师,要采取措施,使他们生活得到保障”。
可现实是大部分省给被退原民办代课教师,(男60岁,女55岁)有退休养老补助。即教龄乘以8元(国家规定教龄津贴最高是10元),这实际是教龄补贴,而不是养老金。养老金应该是基础养老金(每月最低80元)+教龄补贴。
二、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补助政策?
广东省在2016年9月份进行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自查工作,主要是摸清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的数量,分布年龄,以及工作年限和参加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对象范围:
1.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2.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1993年3月27日(不含)—2008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符合补助条件的原中小学民教师和代课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助标准,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在不低于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地标准。
工作程序:
(一)本人申请。
(二)乡级初审。
(三)县级审核。
(四)市州核准
三、江苏代课教师补助政策?
江苏省针对代课教师的补助政策如下: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申请领取生活困难补助,补助金额根据服务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 1到5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年补助500元;
- 6到9年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每人每年补助700元。
2. 这一补助政策于2019年12月5日开始实施,有效期为5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助政策仅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其他类型的教师可能有不同的补助政策,请具体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四、代课教师社保政策解读?
代课老师按月领工资,单位按月足额交纳单位社保,个人按月交纳个人部分社保
五、代课教师社保补贴政策?
代课教师没有社保补贴政策。
有的地方已经取消了代课教师这个身份。而有的地方因为地理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代课教师,执行的政策不统一。
六、小学代课教师转正政策?
小学代课教师转正,现在已经不可以直接转正了,需要通过教师招聘考试才能转为正式教师编制。代课教师是指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代课教师与学校已形成骋用关系,相关待遇和标准按照规定。
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七、农村无证代课教师政策?
农村无证代课老师的政策是:代课教师与单位已形成关系,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辞退应当每满一年给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坚持以人为本,给予民办、代课教师更多的关怀,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维护教职工队伍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八、中央对原代课教师政策?
1.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①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②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③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2.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
另外有些地区,下发了《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和《关于下达2022年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工作年限10年以上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的比例负担。
①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②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③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④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
九、代课5年以上教师政策?
符合补贴要求的原中小学民办老师和代课老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至8年(含5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贴6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至12年(含8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贴90元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含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贴120元。
今后可视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情况适当调整补贴准则,各县市区可结合事实上在不低于省定准则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准则。代课老师补贴爱人确定: (一)本人申请。 (二)乡级初审。 (三)县级审核。
十、成都代课教师新政策?
“将现户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代课教师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依法解聘或辞退的代课教师,可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川人社办发[2013]317号规定,“2012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未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被辞退中小学代课教师,可凭上述证明,自愿在户籍所在地参保,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即原民办代课教师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仍可以自愿购买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