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利弊?
综合工时制是一种比较先进的工作制度,它与传统的固定工作时间不同,允许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下面是综合工时制可能带来的利弊:
利:
1.提高效率:员工可以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并结合个人生活和工作需求进行调整,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创造力。
2.减少压力:相比于传统固定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更具有弹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员工身心压力,增加其对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3.节约成本:由于避免了员工旷工或迟到早退等问题对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综合考勤管理也更为方便,能有效控制劳动力成本。
弊:
1.存在风险:员工长期连续超时加班会增加身心负荷和职业健康风险等问题,如果使用不当,则可能导致企业用人风险和法律风险。
2.管理难度较大:由于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家庭状况各异,如何合理统筹员工的工作时间、生活时间、假期等问题,需要企业有更好的管理经验和技能。
3.适用范围较窄:一些企业的工作性质不适合综合工时制,如银行、医院等行业需要保证每日固定的服务时间,综合工时制可能对固定服务时间造成影响。
总之,综合工时制有其独特优势和劣势。企业在实施之前应当全面权衡各方面情况,并根据具体需求进行调整。
二、初创企业的营销为什么有别于成熟企业的销售?
初创企业的营销就像刚开发出来的产品一样,手段通常是半卖半送,优惠力度比较大,给客户实惠才会有客户去试用一下。
企业刚起步需要争抢客户,抢夺市场份额所以除了质量过关外还得给用户实惠的价格,资金周转不过来,投入与回报不成正比,这也是创业初期的困难险阻。
成熟的企业,有稳定的客户来源、销售渠道,产品质量相对稳定,有品牌的优势。稳定好质量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和需求,做出相应的应变措施。
一个需要从零开始去抢市场,一个只要稳定份额的同时去争取更多的市场,这就是初创企业和成熟企业的营销不同点。
三、企业人本思想的实行方案?
企业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是以安全为推首。统筹兼顾搞好职工生活福利,最大限度减轻员工工作劳动强度,优化工作环境,让职工深刻体验到企业的人文关怀,发挥主人翁精神,人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人心齐泰山移,企业货畅其流,效益稳步回升就是大家共同努力结出丰碩果实群英会。
四、什么是实行免抵退的企业?
免抵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免征和抵扣的优惠政策,国家对进出口企业,实行免税,抵扣、和退税。是根据出口货物的离岸价FOB计算。然后按税则号决定退税率,实质就是先增后退。也有些只予抵扣但未享受退税。只要公司的业务在国家准许的免抵退税范围内,都是可以适用的。
五、我国实行周薪制的企业?
2021年9月1日,东方雨虹在“雨虹工匠”平台APP中全面推进“雨虹劳务周薪制”,7.2万工人每一周的薪水都会及时计算好,自动进入工人的钱包。
东方雨虹积极响应“国务院令第724号文”劳务实名制、保障工人工资支付”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对标国际领先薪资管理机制,制定并在“雨虹工匠”平台APP中全面推进“雨虹劳务周薪制”。在完善劳务薪资体系的同时,进一步确保一线施工人员的权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
周薪制
周薪制是一种流行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薪酬支付形式。虽然这些国家没有规定具体的发薪方式,但在蓝领阶层,如工厂,服务业,等体力劳动行业,每周发工资是非常普遍的支付方式。
周薪制可提高居民消费,简单精确核算工作时间,提高劳动积极性,还能减少欠薪现象,对中国居民消费,经济,劳动生产率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
六、公务员是哪年实行的?
公务员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不久便开始实行的。1950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改组并选举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决定》,建立了新中国的公务员制度,并开始了选调生计划,选调一批培养干部的先河。之后,公务员制度一直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公务员制度的实行对于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务员制度的建立,不仅为新中国提供了一批受过系统培训的专业人才,而且也为中国政府的廉政建设奠定了基础。公务员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也为中国政府提供了更加专业化和高效的公共服务能力。
七、公务员的培训实行什么管理?
公务员的培训实行全方位的综合管理同时加强培训的实际效用。
八、企业年金什么时间实行的?
企业年金是从2014年开始公布实施的。为应对老龄化社会养老金发放等问题,作为社保制度的补充,我国从2014年10月1日开始,建立实行了企业年金制度。
九、企业年金最初的实行时间?
我们国家企业年金最初的构思是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真正进入实行的时间是2000年底《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的颁布到2004年5月1日《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颁布为界,至今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阶段、企业年金试点阶段和企业年金阶段。
十、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实行的原则?
企业环境行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环境标准和履行其环保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实行“谁产生、谁归集、谁负责”的原则,由产生信息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记录、管理,并自信息产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按记分标准作出相应的记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