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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在校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

165 2025-03-24 06:46 中山人才网

一、请问在校实习生属于劳动关系吗?

根据不同的实习性质判断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果不是在校生的培训实习,是毕业生的就业实习,应认为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

勤工俭学型实习中,大学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务关系,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由合同法调整,不属于劳动关系。

(1)培训型实习。

作为学校教学计划的一部分,由学校统一安排到实践部门进行的实习,为培训型实习。

培训型实习,应当看做是教学的延伸,通过实习积累经验,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也不能视为就业。

(2)勤工俭学型实习。

为获得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在校生个人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俭学活动,可以被称为勤工俭学型实习。

这种实习活动,大学生与其服务的单位之间没有劳动关系。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指出,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二、实习生能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么?

。 根据人设部的答复,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工作的视为勤工俭学不能视作劳动关系。这就是说双方可以签实习协议。 但是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均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法律没有禁止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 那实际该怎么做才能保障大学生的利益呢?可以依据大学生与该用人单位实际将来会付出的具体工作时间工作方式来确定,即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用工形式是否具有且符合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外观。

三、单位随意变更劳动关系是否有效?

先说是否违法。

答:不知道。

在这一块是比较模糊的。

二、工资。

这个是可以协商的,变更主体是可以重新约定工资和福利的。如果你对新工作地点的工资不满,可以向公司提出提高工资。

三、争议焦点。

我处理过的类似案件当中,争议焦点都不在工资上。

一个企业在一个地方经营久了,公司员工的生活在这个地方就扎根了。员工配偶的工作,小孩子上学,亲戚朋友可能都在这个地方,一但调动,员工的生活就被打乱了。

所以员工倾向不走,希望企业给予补偿,而企业希望员工跟随,而不愿支付补偿。

所以,争议的焦点变成了,到底是企业裁员还是员工自动离职。

企业的观点是,我不炒你,但你自己不来上班。

员工的观点是,我想上班,但你搬走了 我上不了。

所以,处理这类案件通常要考虑的东西就会非常多,根据每个员工的具体情况分别处理,不同的员工处理方法就会不同。尽量保证每个人的利益。

四、待遇人员与单位之间是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是的。法律对此是有明确规定的。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的如下规定: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五、平台企业用工问题:滴滴打车司机与公司之间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平台企业大多都不存在劳动关系,美团,饿了吗以及UGC平台等企业运营的模式

正如平台二字一样,只提供一种类似于撮合的动作,完成双方的供需关系,从去抽取部分服务佣金

滴滴平台的用工关系

A,司机,滴滴车主,自有车辆,保养维护全是个人支出

B,平台,提供平台,运营,推广品牌,吸引诸多需要司机以及车辆运送到某地的乘客 以及想要提供临时运输从而获取部分报酬的司机

司机,属于既可以白天有一份公务员的工作,晚上也可以进行滴滴兼职,赚取部分收入,收入自由,作息自由,且自负盈亏,更偏向于自由职业者的劳动状态

双方的关系,不像是雇佣反而更像是处于合作的关系,平台和个人签署的协议也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合作协议

综上所述两点

1,法理意义,不存在劳动雇佣合同

2,场景意义,双方提供需求的场景来看,互相自由,不受雇佣牵制

得出结论:司机与平台公司不属于劳动关系

备注:没做过滴滴司机,只是看过相关资料,如有错误,请各位务必指出,谢谢

六、外聘销售人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其中一家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劳动合同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七、退休后返聘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我国劳动法律相关规定,在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必须具备法定的资格,即劳动者要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符合法律要件的劳动者。现阶段,劳动法规中给劳动者规定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开始于16岁,终止于60岁(女性55岁)。劳动者一旦丧失了劳动权利能力,即丧失了与用人单位签订或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不能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资格的自然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劳动法律上的效力。

被用人单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不用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与劳动关系相应的各种法定的待遇用人单位可以无需给予这些特殊“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自愿给以这些“劳动者”相关待遇,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可能就要履行自己的承诺或者约定义务了。

八、兼职是否属于劳动关系?如何确定?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我们所处理的一个工伤案件中,普遍认为兼职就被认定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而非全日制也是劳动关系。因此,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兼职属于劳务关系。

九、保安与物业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一般情况下,现今我国的社区居民小区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服务。物业公司为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必然会招聘一定数量的保安和保洁人员。

保安与物业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为居民小区业主提供安保服务,取得劳动报酬,自然就构成了劳动关系。

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该依法建立雇佣关系,也就是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签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是一种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