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
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职称评审已成为中小学教师职业生涯中一项重要的环节。山西省作为教育发达地区之一,其中小学职称评审制度日趋完善,为教师专业成长和学校教育质量提升起到了重要作用。
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是指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一定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进行绩效评估,以便评定其专业水平和职业资格等级的一种制度。这一评审制度的建立旨在激励教师持续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从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职称评审的最终目的在于认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背景,以便更好地发挥其在学校教育中的作用。山西省教育部门通过规范评审标准、完善评定程序等措施,努力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评审环境,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准确。
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的意义
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具有深远的意义。首先,教师通过参与职称评审,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和专业素养,增强教学能力,提升教学质量。
其次,职称评审可以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同时,通过评审结果的公示和奖惩机制的建立,能够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此外,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还有利于规范教师队伍,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提升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内涵发展。通过不断完善评审制度和加强监督管理,可以有效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的标准和程序
山西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主要依据教师的教育教学业绩、师德师风、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评价。在评审过程中,教师需要提交个人材料、教学业绩、教学设计、学术成果等相关资料,接受专家评审和学校审核。
评审程序一般包括资格审查、初审、复审、评议和公示等环节。在资格审查阶段,教师需满足相关条件和资格要求,包括教育背景、工作年限、职业技能等。初审和复审阶段主要由学校领导和专家评委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评议阶段通常由教师评审委员会或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讨论,最终确定评审结果。评审结果将通过公示和通知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对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的影响与启示
山西中小学职称评审制度的不断完善和落实,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评审制度的建立,能够规范教师队伍的结构,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
此外,职称评审还可以激励广大教师不断完善自身,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通过评审机制的建立,可以凸显优秀教师的榜样作用,树立良好的教育教学典范,为学生树立学习榜样。
在今后的发展中,山西省将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制度,完善评审标准和程序,激励更多教师积极参与评审工作,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为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二、2021山西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1.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各校要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不得推荐参评。
2.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聘期计入任职年限。不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作为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3.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从今年起,取消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中对申报人员的奖励和荣誉要求(包括原标准条件中的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教学成果奖及艺术、体育奖项)。各市应对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标准条件中有关条款作出相应修订。申报人员专业理论、育人工作、教学工作、教科研工作、专业示范其他要求执行现行条件。
4.继续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各级别职称申报、评审对乡村学校教师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的刚性要求。
三、2020山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0 年度全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
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晋教师函〔2020〕59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 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 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0 〕628 号)等精神,结合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现就2020 年度全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2020 年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2020 年中小学教师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各市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聘(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从事思想政治类教育和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幼教、安全等学科教育的教学人员及从事电教、装备等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须与其申报专业一致。事业单位的人员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从机关流动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除外)。
受到政务处分的兼职公职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不得申报。
下列人员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
1、 教育管理工作人员(不含从事学科教育教学的校、园长和教研员);
2、 校本课程、地方课程等非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目录所含学科的教学人员。
三、评审条件
1 、申报人员要求政治合格、师德过硬、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从今年起,所有申报人员需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 〕8 号)提交师德档案。学校、单位应做好申报人员的师德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符合要求的方可推荐申报教师高级职称评审。
2 、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聘期方可计入任职年限。
3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标准条件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关于2018 年度全省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8]956 号)附件1 执行。中小学高级教师标准条件由各市人社局、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在不低于省高级教师评价指导条件(见晋人社厅函[2018]956 号文件附件1 )的基础上制定本市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并报省人社厅、教育厅备案后执行。
4、受派参加援藏援疆援青的教师,可按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条件参评。
5 、支援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和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的教师,视为具有支教经历。
6、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岗位特点,实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职称分类评价。承担少先队辅导员任务的人员,可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少工委关于印发< 关于加强新时代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2号)参评。
7、继续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允许其所教专业(申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且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
四、其他要求
1 、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继续按照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审核申报的程序组织。各单位要严格申报推荐程序,严肃申报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行为。
2、各市、各单位按照名额(见附件)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参评人选。各市所属每县(市、区)至少推荐1 名,各学校(单位)推荐数不超过1人。对确无符合标准条件人选的县(市、区),可不作论文、课题项目、奖项、头衔称号等刚性要求,侧重考察教书育人实绩并结合乡村工作年限择优推荐1名乡村教师。
3、推荐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参评人选要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各市申报正高级教师的人员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市实际申报总数的30% 。
4、2020 年,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人数不得超过当地小学(幼儿园)教师总数的1%。
5 、省人社厅、教育厅对各市的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和监管。各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评审结果报省人社厅、教育厅备案,并通过“山西(国际)人才管理服务平台”(在山西省人社厅官网注册、登录)上传通过人员信息 。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20 20年参评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名额分配表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 10月 15日
四、2023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对于2023年的教师职称评审办法,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细节公布。但是从过去的经验来看,职称评审通常会根据申请人的学历、教学经验、科研成果、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评审标准和程序也会有所调整和变化。
因此,建议教师们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和评审要求,积极提高自身素质,为获得更高职称做好准备。
五、2021山东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职称评审办法?
2021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办法:1、正常晋升,适合证书多的年轻教师。2、基层中级晋升,适合在农村教学一线十年以上的教师。
基本条件:学历达标,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在教学一线,满教学工作量,爱岗敬业,继续教育学分达标,近四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在二级教师级职称任职四年以上,普通话证书二级乙等以上。任三年班主任。有论文发表或者区级以上课题(不加分),区级以上荣誉证书最多交六个,分综合荣誉(优秀教师),业务成绩证书(成绩奖、讲课比赛证书),师德荣誉(优秀班主任)。
根据人社局和教体局分配的职称名额,先学校打分预选,然后报市教育局综合评审。合格后市教育局网站公示。
六、临沂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评审范围。在我市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非公办学校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亦可参加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育人为本、师德为先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
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申报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须符合《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评价标准条件》;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申报评审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须符合《临沂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标准条件》中规定的标准条件和要求,具体如下:
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2.评审标准。各系列职称评审严格按照现行评价条件执行,
其中《山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已延长有效期。正高级教师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政策导向,严格按照“在县区或更大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公认为教育教学领军人物”等申报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和标准。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含基层系列)中,担任学校(村小、教学点除外)和教研机构领导职务(包括校长、副校长、校级党组织正副职、教研机构正副职)的不得超过30。
3.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在乡镇学校(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专业证书不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学历。对于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凡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不受核准岗位限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4.符合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年限要求。申报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高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5年以上,一级教师须承担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3年以上(大、中队辅导员的任职年限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且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申报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和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须任现职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5.严格课时量标准。申报人员每学期须担任列入《教学大纲》的1门及以上课程。其中,中小学教师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从事少先队工作的课时折算为学科课时或思政课课时)。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予以适当照顾。在教师岗位上工作并同时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人员,推荐评审教师职称,除应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教师系列评价标准条件外,还须按照《关于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中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教师推荐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教育教学工作符合人员聘用管理规定。二是每学年教育教学和兼职从事教育教学管理的工作总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育教学工作量。其中,教学(课堂教学或生产实习课)工作量须达到本学校(单位)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低于标准三分之二的,不得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聘任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6.坚持师德为先。要把师德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
七、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申报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基层中小学是指我省乡镇及以下公办中小学(含公办幼儿园)。基层中小学教师一般是指在基层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在职在岗领取乡镇人员工作补贴的一线教师。
二、资格设置
在我省基层中小学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名称为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三、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三)掌握和运用普通文化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自觉运用教育新观念和新理念,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任现职近5年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或“称职”等次以上。
(六)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达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学校每周最低课时量要求(一般不低于省定每周最低课时量指导标准:不同学科每周最低课时量,小学一般不低于12—18节、初中不低于10—16节、高中不低于10—14节),能够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课时量的一半计入,走教、任教多学科教师课时量应予以适当照顾。“双肩挑”人员要符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要求,同时要教授1门以上国家或地方课程,课时量达到本学校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继续教育有关要求。
八、滨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应当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山东省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
第二条 申报中小学教师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条 经主管部门和拟聘学校同意,中小学教师可以跨校申报。允许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专业不一致的教师申报职称评审。
九、乡村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办法?
乡村教师评审正高级职务: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三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取得副高级任职资格,并从事副高级工作五年以上;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
十、2021年山西教师职称评审时间?
2021年教师职称评定时间一般每年4月份和9月份递交申请材料、每年6月和12月进行评审。
申报流程
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审核: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证书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