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高中补课新规定?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辽宁首次对高三年级补课提出明确要求。“减负”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高三年级没有特殊性。同时,我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是以省为单位进行,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全省统一步调、整体推进,就避免了不公平现象的出现,也避免了地区之间、学校之间相互攀比和恶性竞争,以及靠拼时间和以牺牲学生健康为代价提高学生学习成绩的情况发生。
责任状具体内容包括: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超过21点;学校不占用学生法定节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教师对学生不进行有偿补课,不参与社会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学校不设置重点班、快慢班等。
沈阳市第五中学校长金巍松说,规范办学和减负从长远看对培养合格健康人才是十分必要的,学校会严格执行教育部门规定,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同时积极推动“机器人”等课程开展和“阳光运动一小时”活动等营造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
二、2018教师职称评定新规
在教育行业中,教师职称评定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话题。无论是对教师个人的职业发展,还是对整个教育系统的改革与提升,教师职称评定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近期,教育部发布了2018教师职称评定新规,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
2018教师职称评定新规的发布,意味着我国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将迎来一次重要的变革。相比以往,新规对教师职称评定的要求更为严格,评定标准更加明确,评审程序更加透明。这无疑为广大教师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也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评定标准的明确
新规对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根据新规,教师的职称评定将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 教学水平: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 科研能力:包括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方面的评价。
- 职业发展:包括参与教师培训、学术交流及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的表现。
这些评定标准的明确,使得教师在职称评定过程中更加清楚自己应该努力提升的方面,也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了明确的方向。
评审程序的透明
新规明确了教师职称评审的程序和要求,使得整个评审过程更加透明。根据新规,教师职称评审分为申报、初评、复评和公示四个阶段。
首先是申报阶段,教师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明,包括教学、科研和职业发展方面的证明文件。
接下来是初评阶段,评委会将根据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将初评结果进行公示,供教师参考。
然后是复评阶段,对初评合格的教师进行再次审查和评定。评委会将结合教师的教学实践、科研成果和职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最后是公示阶段,通过网站、公告等形式公示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整个评审过程透明公正,每个阶段都进行了公示和监督,确保了评审结果的公正和准确。
公平竞争的机会
新规的发布,为广大教师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根据新规,教师的职称评定将不再局限于年龄、学历和职务等因素,而是注重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职业发展等方面的考核。
这意味着,只要教师具备足够的教学能力和科研实力,就有机会获得更高级别的职称,无论其年龄和资历如何。这为广大教师提供了一个更加公平的竞争机会,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新规要求评审程序的透明和公示,使得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这一举措有效避免了一些不正当的评审行为,确保了每个教师的评审结果都是公正合理的。
实现教育事业的发展
2018教师职称评定新规的发布,不仅为教师个人提供了一个发展的平台,也为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教育事业是国家发展的基础,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通过新规的实施,将有利于选拔和培养更多优秀的教师,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同时,新规对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将激发教师的创新精神和教学热情。教师将更加注重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教学服务。
总之,2018教师职称评定新规的发布,意味着我国教师职称评定制度将迎来一次重要的变革。新规的发布将对教师的个人发展、教育系统的改革和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我相信,在新规的引领下,我国的教育事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三、教师补课政策新规定?
为严格贯彻执行市纠风办、教育局联合颁发《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举办各类收费补习班的暂行规定》的文件精神,深入治理教师乱办班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生、家长、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协调发展,依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规定,望全体教师遵照执行:
一、禁止教师以任何名义利用假期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规补课:
(一)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二)在家中或在校外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活动或借用家属、亲友及他
人名义违规开办补课班:
(三)为社会办学机构、社会其他人员从事有偿补课活动介绍生源或参与
社会办学机构、个人等其他形式的面向学生的有偿补课活动;
(四)补课现场发现教师与3名以上学生(非亲属关系)在一起的;
二、禁止教师强迫推销课外辅导材料和报刊杂志、或自行编印学习材料组织学生购买。
三、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设立举报电话,工作组随时深入检查。
四、电梯新规2018新国标?
1.GB/T 26465-2021 《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本标准将全部代替全部代替《 GB/T 26465-2011》。
2.GB/Z 35850.3-2021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的应用》 第3部分:PESSRAL和PESSRAE相关的可编程电子系统的生命周期指南。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TR 22201-3:2016。
五、2021教师新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门槛”普遍提升为本科。和中级职称的评选不再需要通过“竞聘”方式,主要通过“履职年限和相关要求”进行晋升。
新规是初中教师资格只需“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只有高中教师需要“本科学历”。教师资格的“学历门槛”提高为本科之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会得到快速提升,具有十分积极的战略意义。
六、2018农村修路新规?
已有新规出台。原因是,2018年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农村公路建设与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其中提出了新的农村修路规定,对农村公路建设和提升工作做出明确的指导和要求。进一步延伸,新规规定农村公路投资应实行“县财政出10%,乡镇财政出10%,农资金出80%”的金融筹资模式,重点优先在地质灾害高发区、自治县、国家贫困县、少数民族地区和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投资建设,规范了农村公路建设和管理,为农村交通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七、辽宁老年卡新规?
新规如下:之前辽宁省老人年满70岁可办理老年公交卡免费乘车,但今年新规定来了,据了解,凡年满65(含65周岁)以上且具有我市户口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办理老年免费公交卡。持卡可免费乘坐本市公交各条线路公交车,免费乘车每年1000次,资办卡之日起有效,超出次数将不再享受免费优待,需正常支付乘车费。
八、2021教师丧葬新规?
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第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另外,国家规定丧假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可以享受带薪的丧假。
九、辽宁电动车新规?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依法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车辆注册登记,取得号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2、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发放牌证。3、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人应当携带身份证。
十、辽宁2022养犬新规?
养犬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协助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养犬管理工作。
养犬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养犬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和投诉养犬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公布受理举报、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登记,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