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
在中国,私人煤矿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私人煤矿的死亡事故频频发生,给社会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旨在为遇难者家属提供合理的赔偿,并规范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1. 私人煤矿的安全风险
私人煤矿由于缺乏资金和技术支持,安全生产条件较差,存在着较高的安全风险。一些私人煤矿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安全生产,采取了违法违规的操作方式。这些不合规的行为导致煤矿事故频发,给职工以及整个社会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私人煤矿事故的发生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私人煤矿为了减少成本,忽视了安全生产规定,没有进行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 缺乏安全培训:私人煤矿由于经济条件有限,未能给职工提供足够的安全培训,导致职工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 监管不力:由于监管力度不足,私人煤矿可以逃避监管,违法操作,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的制定
为了保护员工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这些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内外煤矿事故赔偿实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保护遇难者家属的合法权益。
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死亡赔偿金:根据遇难者的年龄、工资收入和家庭状况等因素计算,确保遇难者家属得到合理的经济赔偿。
- 丧葬费:包括遇难者的丧葬费用,如火化费、殡仪馆费用等。
- 生活补助金:根据遇难者家庭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生活补助金,保障遇难者家属的基本生活。
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通过合理的赔偿标准,可以让那些失去亲人的家庭得到相应的经济和精神上的安慰,减轻他们的负担,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 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的问题和建议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 赔偿金额不足:有些地区的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金额过低,不能满足遇难者家属的合理赔偿需求。
- 赔偿程序繁琐:赔偿程序复杂繁琐,给遇难者家属增加了不必要的困扰。
- 赔偿拖延问题:一些私人煤矿企业在赔偿问题上敷衍塞责,导致赔偿进程拖延。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提出以下建议:
- 提高赔偿标准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金额,确保遇难者家属得到合理的赔偿。
- 简化赔偿程序:简化赔偿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减少遇难者家属的困扰。
- 加强监督和执法:加大对私人煤矿的监督力度,加强执法,防止私人煤矿逃避赔偿责任。
总之,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预防煤矿事故的发生。我国应不断完善私人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提高赔偿金额,简化赔偿程序,加强监督和执法,为遇难者家属提供更好的保障。
二、男女同居女方意外死亡赔偿案例?
回答公式1:男女同居女方意外死亡,男方有赔偿责任。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同居属于事实婚姻关系,男女双方应当平等对待,男方在女方意外死亡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责任的数额,需要结合具体案件而定,一般是根据女方工作收入、家庭生活支出和男方经济能力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同时,如果该女方有直系亲属,则男方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和损害赔偿费用等。因此,在多方因素的综合考量下,男方有较大的赔偿责任。
三、工地打工突发脑溢血死亡赔偿案例?
1、工地上突发脑出血的赔偿: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费用。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属于工伤。
维权攻略
诉讼
仲裁
调解
一、确定侵权类型
确定是什么类型的侵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哪些。
二、收集证据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2、公民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三、找准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准备材料
1、起诉书;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
4、证据目录,复印件。
五、审判
一审
起诉和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后,进行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审理前的准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准备工作,比如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调查或委托调查,通知当事人参加诉讼等。
开庭审理。法庭调查时,按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证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顺序进行。进入法庭辩论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再由各方相互辩论。辩论之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二审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名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监督
当事人也可以申请再审,但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四、电击死亡赔偿标准案例
电击死亡赔偿标准案例
在现代社会中,电击死亡的案例时有发生,给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针对电击死亡案件,赔偿标准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受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介绍电击死亡赔偿标准,并分析其具体应用。
1. 电击死亡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电击死亡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当电击直接导致人死亡时,施加电击的个人或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造成他人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因此,电击死亡赔偿金的支付是依据被害人的死亡事实进行的,赔偿金的数额应根据被害人的死亡对家属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失确定。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了电击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对于故意使用电击致人死亡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2. 电击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应用
电击死亡赔偿标准的具体应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2.1 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电击死亡对被害人的家庭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例如家庭的经济支柱丧失,所造成的经济困境等。根据被害人的工作情况、收入情况以及其余家庭成员的扶养能力,可以确定赔偿金的数额。
2.2 被害人的精神损失
电击死亡对被害人的家属造成巨大的精神痛苦和心理创伤。根据被害人的年龄、近期的家庭生活状况、人际关系等因素,可以评估被害人家属所遭受的精神损失。这些损失可以通过心理咨询、精神损害赔偿等途径予以补偿。
2.3 其他损失的考虑
除了经济和精神损失外,电击死亡还可能导致其他损失,例如丧葬费、残疾赔偿金等。针对这些损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合理的赔偿。
由于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各不相同,因此确定电击死亡赔偿标准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具体应用时,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裁判文书也会对确认赔偿标准起到指导作用。
3. 电击死亡赔偿标准的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些电击死亡赔偿标准案例的分析:
案例一:
被告方因私自操控电网设备,导致被害人触电死亡。根据被告方的过错行为和被害人家属的损失情况,法院判决被告方支付死亡赔偿金30万元,并承担其他相关损失。
案例二:
被告方作为电力公司的员工未按规定操作电力设备,导致被害人触电身亡。根据被告方的过失和被害人家属的损失情况,法院判决被告方支付死亡赔偿金50万元,并赔偿其他相关损失。
案例三:
被告方因故意使用电击装置导致被害人死亡。根据被告方的故意行为和被害人家属的损失情况,法院判决被告方支付死亡赔偿金100万元,并追究被告方的刑事责任。
4. 总结
电击死亡赔偿标准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结合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合理的赔偿金数额。在保障受害者及其家属权益的同时,也能起到警示作用,促使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强电击事件的防范措施,避免悲剧的发生。
同时,公众也应增强电击安全意识,避免私自操作电器设备,保护自身安全。对于电击死亡案件,也应尽快向警方报案,寻求法律支持和赔偿。
五、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建筑工人是社会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工地上的工作却常常伴随着高风险和危险性。在建筑工人遭遇非工伤导致死亡的情况下,赔偿标准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
1. 死亡赔偿金
在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后,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可以获得一定的死亡赔偿金。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建筑工人过去一年的工资总额的二十四个月。这个标准确保了遇难者家庭的经济补偿,帮助他们度过困难时期。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死亡赔偿金并不是一笔固定数额,而是根据工人的工资和工作年限等因素进行计算的。因此,不同建筑工人的赔偿数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2. 丧葬补助金
在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后,其家属还可以获得一定的丧葬补助金。这笔补助金用于支付丧葬费用,帮助家属圆满完成葬礼事宜,并缓解经济压力。
根据相关规定,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总工资的10%。这个标准确保了家属能够支付合理的丧葬费用,同时也避免了因经济问题而无法为遇难者举行合适的葬礼。
3. 抚养补助金
对于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后留下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他们可以申请抚养补助金。这个补助金为家庭提供了资金支持,确保未成年子女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
根据法律规定,抚养补助金的数额为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合理费用。这个标准保障了未成年子女在经济上的基本需求,并确保他们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
4. 传统习俗赔偿
除了法律规定的赔偿标准外,还有一些地区会根据传统习俗进行一定的额外赔偿。这些额外赔偿主要是根据地方文化和习俗的不同而异,可能会包括一些精神上的慰藉和物质上的支持。
然而,由于传统习俗赔偿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其具体数额和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异。
5. 法律援助
对于一些经济困难的家庭来说,律师费用可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为了确保这些家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法律援助机构会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通过法律援助,建筑工人遇难者的家属可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咨询和代理服务,帮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争取到应得的赔偿。
结论
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保障遇难者家属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通过合理的赔偿,可以确保家属的经济稳定和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并帮助他们渡过困难时期。
然而,建筑工人赔偿标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数额不足、赔偿标准不一致等。为了进一步完善赔偿制度,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确保赔偿标准的公正合理。
同时,建筑行业也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减少非工伤事故的发生。只有降低事故风险,才能有效保障建筑工人的生命安全,减少家庭的痛苦和经济负担。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能够更加完善,保障建筑工人及其家属的权益,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六、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5
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5
在2015年,中国建筑行业发生了一次重大改革,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得到了重新修订。这项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建筑工人的权益,提高工人们的工作安全条件,同时提供合理的赔偿标准。
根据新的标准,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金额将根据多个因素进行计算。这些因素包括建筑工人年龄、工龄、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等。赔偿金额将根据这些因素进行适度调整,以确保赔偿金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赔偿计算公式:
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金额 = (年平均工资总额 × 赔偿系数) ×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修正系数
其中,年平均工资总额是指建筑工人在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总和,赔偿系数根据工人年龄和工龄来确定,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修正系数是根据工人的伤残程度来决定。
赔偿系数:
- 25岁以下:赔偿系数为 60%
- 25岁-35岁:赔偿系数为 70%
- 35岁-45岁:赔偿系数为 80%
- 45岁-55岁:赔偿系数为 90%
- 55岁以上:赔偿系数为 100%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修正系数: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修正系数为 1
- 丧失劳动能力50%以上但低于100%:修正系数为 0.8
- 丧失劳动能力25%以上但低于50%:修正系数为 0.6
- 丧失劳动能力25%以下:修正系数为 0.4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以上的系数将根据工人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项调整旨在确保赔偿标准能够更好地反映工人的受损程度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此外,在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修订中,还包括了一些其他的细则。例如,对于年龄在60岁以上的建筑工人,赔偿金额将得到额外提高;对于存在多个受扶养人的建筑工人,赔偿金额将进行适度增加。
总的来说,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修订为建筑行业的工人们带来了更多的保障和福利。它不仅着眼于工人近年来收入水平的提高,还关注了工人们的安全和健康问题。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修订仍然存在一些争议和待改进的地方。例如,在赔偿系数的设定上,有人认为应该根据工人的工作条件和风险程度来进行调整,以更好地保护工人的权益。
此外,一些人也认为,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执行和监督力度仍然有待加强。只有通过加大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管和惩罚力度,才能真正保证工人们能够得到应有的赔偿权益。
综上所述,建筑工人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的修订是中国建筑行业向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尽管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但这是一项积极的改革措施,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七、煤矿死亡赔偿?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发生工伤,这是一个不好的结果,对于职工的家庭来说,可能会因为此失去一个劳动力,所以国家在针对这样的情形之下,规定了工伤的赔偿标准,一般标准国家会统一制定,但是各个地区之间又存在一些差异。那么关于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煤矿死亡赔偿标准
属于工亡,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根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的. 抚养人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被抚养人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煤矿死亡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首先职工因为工作,在用人单位死亡了,那么就属于工亡,工亡应该是工伤里面程度最严重的,所以赔偿的数额自然就会更多,一般就是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
八、给私人老板打工突发疾病死亡怎么赔偿?
根据现行的退休制度,68岁的人应当退休或者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的调整,即使遭受职业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由于是突发疾病死亡的,与单位无关,从法律上讲单位无需承担责任。
附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九、私人雇佣工人意外死亡怎么索要赔偿?
看是雇佣关系还是非法用工,二者适用法律不一样。如果是非法用工,则应当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赔偿工亡。如果是雇佣关系,则要适用侵权责任法或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十、单方交通事故司机全责死亡怎么赔偿案例?
如果是全险的话。赔偿数额需要在保险合同范围内进行合理赔付。 《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死亡受害人近亲属或者伤残受害人遭受精神损害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