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依据
北京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依据
近年来,北京市加大了对违章建筑的整治力度,其中之一就是强拆违章建筑。那么,北京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详细探讨相关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了解违章建筑强拆行为的合法性。
1. 法律法规概述
北京市对于违章建筑的执法依据主要包括:《北京市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
《北京市城市规划法》是北京市对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律基础。根据该法,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照规划进行建筑施工,未经规划部门批准就擅自建设的都属于违法建筑。
《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明确了违法建筑的定义与处理办法。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则是对城市拆迁管理进行规范的法规,其中对违章建筑的拆除程序和补偿规定有明确的规定。
2. 强拆程序
在进行违章建筑的强拆之前,相关部门会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通知、勘查和公示等工作。
首先,相关部门会向违法建筑的产权人发出拆除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如果产权人未按时自行拆除,相关部门会对违法建筑进行勘查,并制定拆除方案。
其次,相关部门会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内容包括违法建筑的位置、产权人、拆除的日期、补偿标准等。公示期满后,才能进行强拆行动。
最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人员进行强拆行动,拆除违法建筑,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3. 强拆的合法性
在执行违章建筑的强拆行动时,相关部门必须依法行使权力,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
首先,强拆行动必须依据法律法规,不能超越法律的范围进行。只有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对违章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其次,强拆行动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包括通知、勘查和公示等环节。相关部门必须确保拆除程序的合法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另外,强拆行动还需要注重补偿标准的合理性。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部门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向违法建筑的产权人进行合理的补偿,确保其合法权益。
4. 强拆后的建设
一旦违章建筑被强拆,相关部门需要对原址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利用。这既是对城市环境的整治,也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需要。
强拆后的建设可以是新的建筑项目,也可以将原址作为公共用地。相关部门需要根据城市规划和市场需求,制定合理的建设方案,并确保整个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 公众参与与合法维权
在违章建筑的强拆行动中,公众的参与和合法维权是非常重要的。公众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表达意见和建议,监督相关部门的执法行为。
如果公众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诉讼和申诉等方式维权。法律保障了公众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也应当依法处理相关纠纷。
结语
北京违章建筑的强拆行动是城市发展和整治的必然要求。通过依法强拆违法建筑,不仅可以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还可以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强拆行动中,相关部门也需要注意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们对北京违章建筑的强拆行动有了更清晰的了解。
二、公益组织租赁的房屋被强拆
公益组织租赁的房屋被强拆
近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一起事件再次让人们对公益组织的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了深思。据报道,某城市一家公益组织租赁的房屋竟遭到强拆,不仅让公益组织的工作受到了极大的干扰,也对整个公益事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公益组织无疑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他们以为社会公众提供各种帮助和服务为己任,为失去生活能力的人们提供物质援助,为弱势群体争取权益,为改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对于一个社会来说,公益组织的存在和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公益组织租赁的房屋被强拆的事件再次提醒我们,公益事业在保障自身利益方面还存在一些困难。作为非营利组织,公益组织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捐赠和租赁收入。租赁房屋为公益组织提供了办公场所和服务场所,为其开展工作提供了便利。然而,当公益组织租赁的房屋面临被强拆的威胁时,他们往往无法像企业一样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就使得公益组织在遭遇类似问题时的处境变得非常尴尬。
对于公益组织租赁的房屋被强拆的事件,有关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并加强对公益组织权益的保护。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应该进一步完善,为公益组织提供更多的法律依据和维权途径。其次,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公益组织权益的行为,维护社会公益事业的正常运作。最后,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关注和支持公益组织,向他们伸出援手,为他们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帮助。
对于公益组织的启示和反思
公益组织租赁的房屋被强拆的事件,也让人们对公益组织自身的经营和发展问题进行了思考。公益组织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在租赁房屋时,公益组织应当与房东签订明确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以免发生纠纷时无法维权。
- 多元化经济来源:为了减少对租赁收入的依赖,公益组织应当积极寻找其他经济来源,如开展公益项目筹款、申请政府资助等。
- 社会支持的重要性:公益组织应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争取政府的关注和帮助,以形成对公益事业的共同维护。
- 法律意识的提高:公益组织成员应当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身权益的保护途径,遇到问题时能够及时寻求法律支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公益组织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他们为社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保障公益组织的权益,为其提供稳定的工作和服务场所,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对公益事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希望通过这起公益组织租赁的房屋被强拆的事件,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公益组织权益保护问题的高度关注,加强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
三、我家 60 多年的老房子被强拆后,怎么要求赔偿?
房屋被强拆之后,务必及时起诉,确认强拆违法。
高先生是河南郑州某村村民,在村里曾有一处宅基地。1996年,高先生在该村又申请了一处0.2亩的宅基地。他交纳了宅院款后,在这处宅基地上建造了2层房屋,供母亲和弟弟居住。2015年10月,当地区政府委派的拆迁指挥部发布公告及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城中村改造。但对该房屋的补偿问题,高先生未与指挥部达成一致。
2017年9月,这套两层的房屋被拆除。高先生不服拆除行为,试图通过多种途径维权,却未达到理想效果。2019年4月,他开始选择诉讼维权,请求法院确认区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从房屋被拆,到高先生起诉维权,时间已经过去将近1年半,高先生的诉请还能得到法律支持吗?
一、二审法院观点出现分歧
不久后,案件如期一审。一审法院认为,拆除行为发生在2017年9月,适用当时有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中2年起诉期限的规定,高先生于2019年4月提起诉讼,未超过起诉期限,法院判决确认区政府拆除行为违法。
一审判决未令区政府心服,其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结果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了区政府的意见,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自2018年2月8日起应计算一年的起诉期限,最迟应当在2019年2月7日提起诉讼,高先生于2019年4月提起诉讼,已经超过起诉期限,裁定撤销一审判决,驳回高先生起诉。
委托冠领律师申请再审
因为起诉期限的问题,一起简单的确认强拆违法案件二审出现反转。高先生不服二审裁定,委托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冠领律师代理高先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指出:本案是发生在新司法解释实施之前的行政行为,应当从充分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的角度,选择适用法律及司法解释,所以适用2年起诉期限,认定高先生未超过起诉期限更为适当。
最高人民法院采纳冠领律师意见,从保护行政相对人诉权角度出发,裁定本案未超过起诉期限,指令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最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撤销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高先生的这起强拆案件,几经波折终获胜诉。
房屋被强拆之后,务必及时起诉!
为了督促行政相对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行政行为效力以及社会秩序稳定,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所以,房屋被强拆之后,被拆迁人要在六个月内提起诉讼。如果行政机关未告知被拆迁人起诉期限,被拆迁人也一定要在一年内提起诉讼,以免超期难以维权。
四、强拆违章建筑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条件是:接到自行拆除违章建筑通知书后并未拆除违章建筑,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由相应行政机关机关进行强制执行。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法律依据是:《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第六十条。《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执行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第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接到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受理。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裁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符合本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以划拨、拍卖方式强制执行的,可以在划拨、拍卖后将强制执行的费用扣除。依法拍卖财物,由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办理。划拨的存款、汇款以及拍卖和依法处理所得的款项应当上缴国库或者划入财政专户,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拓展资料:若行政机关违法拆除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六十一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改变行政强制对象、条件、方式的;(三)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的;(四)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五)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的;(六)有其他违法实施行政强制情形的。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扩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的;(二)使用或者损毁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三)在查封、扣押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查封、扣押的;(四)在冻结存款、汇款法定期间不作出处理决定或者未依法及时解除冻结的。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五、保护自己的养鸡场:应对养鸡场被强拆的措施
作为养鸡场主,面临养鸡场被强拆的困扰可能会让您感到无助和焦虑。然而,在面对这种情况时,有一些措施可以帮助您保护自己的养鸡场,并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查询当地规定,了解土地使用权、强拆程序以及相关赔偿规定。这将帮助您明确自己的权益和应对策略。
寻求法律支持
在养鸡场受到强拆威胁时,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支持。与资深的律师合作,他们能为您提供法律建议,并代表您与相关政府机构、开发商或强拆方进行谈判。
保持冷静并与相关方沟通
在处理养鸡场被强拆的问题时,保持冷静并与相关方进行积极的沟通非常重要。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官员、拆迁方或项目开发商进行交流,表达您的合理诉求,并争取获得公平和合理的赔偿。
维护证据并保护合法权益
在处理养鸡场被强拆的过程中,维护证据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重要。拍摄照片或视频,记录强拆过程,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并确保保留与养鸡场相关的所有合同、土地证等重要文件。
寻求公众舆论的支持
通过媒体、社交媒体或其他渠道向公众寻求支持可能有助于您的案件。宣传您的情况,让更多人了解和关注您的困境,这可能会引起公众的关注,从而增加您的筹码。
联合其他受害者
如果有其他养鸡场主也面临类似问题,尝试与他们联合起来。共同面对这个问题,寻求集体讨论和行动,可以提高我们的声音和影响力。
最后,面对养鸡场被强拆的困境,保持冷静,寻求法律支持,并与相关方进行积极的沟通是关键。同时,你还可以维护证据、寻求公众舆论支持,以及联合其他受害者。希望这些措施能帮助您保护自己的养鸡场,最终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阅读完这篇文章,希望这些措施能为您在养鸡场被强拆的困扰中提供帮助。
六、养殖场被强拆,他们也没有出示任何的文件,该怎么办?
您好,殖场被非法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收养相关的证据,到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强拆禁养区内的养殖场不合法。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未进行拆迁补偿的,是禁止强制拆迁的,但如果已经进行补偿,而拒绝搬迁的除外。
七、在经过大队同意但没有办证的房子,一年后被认定违建强拆,我该怎么办?
没有办证?那么是否可以补齐手续?另外
一、首先确定你的房子是否属于违建?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二、什么情况给予补偿?什么情况不给予补偿?
1、一般影响城市规划,尚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违法建筑,如果已经依法补齐了手续并缴纳了罚款的,在征收时应当视为合法建筑予以补偿。>>>维权免费咨询通道<<<
2、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前,已经建造完成,即使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已经成为居民生活必须的建筑物,应视为合法建筑物予以补偿。
3、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房屋仅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物予以释放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该缴纳的税费。
4、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的,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但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参照合法建筑予以补偿,亦即假定合法的市场价格补偿,扣除补办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及罚款。
5、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已取得部分审批许可,但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补偿。
6、1987年全国房屋普查登记之后建造,没有取得任何审批许可,并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物,不予补偿。
三、符合补偿情况下违建拆除如何补偿呢?
1、国有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①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
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②其次是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
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还有房屋装修补偿费用,这也是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维权免费咨询通道<<<
③房屋拆迁安置费
计算标准一般是:(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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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体土地房屋赔偿方式
农村村民住宅可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①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
②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③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注: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总的补偿原则是不降低原来的生活居住水平和条件,应当有适当地改善和提高。具体的方案和标准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或项目的方案来决定。
八、宅基证上交后,房子被拆后的砖瓦属于谁?
宅基地使用权证是确认村民在农村宅基地上享有的权利证书,其并不包括房屋及其建筑物的所有权,也不包括房屋的构件,如砖瓦等材料的所有权。
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及其构件的所有权一般属于房屋的建设者或者房屋所有人,而非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持有人。因此,即使宅基地使用权证上交后房屋被拆除,拆除后的砖瓦等构件的所有权也仍然属于房屋的建设者或者所有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拆迁时,相关部门会对房屋和其构件进行评估和计价,如果房屋的建设者或所有人没有在评估过程中提出拆除后的构件归属问题,可能会被认定为自动放弃了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在拆迁时,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拆除后构件的归属问题,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九、村里的宅基地被强拆了,有谁知道专门打拆迁的官司的律师?
我觉得你可以找找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们这个律师事务所专门帮人们大拆迁的官司,专业性还是挺强的,我们公司最近和他们有合作。
十、宅基地被邻居强占了10公分,这种情况可以强拆邻居的房子吗?
您好,个人是无权强拆的,毕竟地上物是他人的财产,只有行政机关可以通过法定程序实施强制拆除,否则可能造成侵权。关于邻居违法占地您可以向村委会及地方行政机关反映,要求处理或者起诉您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