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公务开车违章出交通事故谁赔偿?

290 2024-11-28 02:57 中山人才网

一、公务开车违章出交通事故谁赔偿?

公务开车,司机执行职务,即工作或生产过程中履行驾驶职责,行为受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委派或认可,由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机动车驾驶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生交通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年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于时,其所在单位或车辆所有人是承担赔偿义务的主体。赔偿后,他们可以向肇事驾驶员行使追偿权,根据其内部管理制度或签订的合同向肇事驾驶员追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二、农村建筑工人摔死赔偿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农村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发生意外身故,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其家属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和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费、医疗费等。

同时,建议雇主在每位工人上岗前,充分做好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三、酒驾全责出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醉驾交通事故全责赔偿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缝合伤疼费、各类复印费、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四、父亲出交通事故,儿子有没有赔偿责任?

父亲出交通事故,如果儿子不是事故发生时的车上人员或实际车主是没有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五、我给公司开车出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1、驾驶公司车辆出现事故后的赔付方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员工在上班时间履职,出现非己方责任的事故后,公司有责任承担全部其它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进行赔付;

(2)如果员工有过错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则是员工本人与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共同赔付,具体由交警认定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包括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应当包括:

1、承担直接赔偿责任的事故责任者,包括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

2、承担替代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

3、承担垫付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构。

六、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到期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部发(1994)481号《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中没有涉及到有关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是否应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这个问题,但国务院在1991年7月25日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的第十七条中规定:"农民工因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执行……企业应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但最多不超过本人十二个月的标准工资”。

2。用人单位一定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杜绝随意性,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来协调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尽量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七、交通事故赔偿一百万交强险出多少?

交通事故赔偿一百万,交强险最高赔20万元。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损害需要赔偿的,先由交强险承保公司按交强险条例规定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才由第三者责任险等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偿。

交强险赔偿分三项且均有最高赔偿限额。分别为一是伤残死亡(补助补偿金)最高限额十八万;

二是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万八千元;

三是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二千元。

八、关于半挂车出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问题?

1.新保险法实施后,没有过户不再成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

(以前是可以的,因为保险利益归属的问题)

2.能赔多少主要看买了什么险种和险别:

(1)交强险:物损可赔2000,人伤医疗可赔1万;

(2)商业三者险:如果买了不计免赔,在限额内保险公司都可以赔。

3.程序拿保单原件、行驶证和驾驶人证件(驾驶证、身份证)去保险公司即可,他们会告诉你具体流程的。

九、摩托司机出交通事故乘客也应该赔偿吗?

如果乘客在事故中受伤了就可以得到赔偿,具体谁赔,则需要看事故中的责任人是谁。如果摩托车司机无责,那么就由对方赔付。如果责任是摩托车司机,那么摩托车司机必须要赔偿。

十、父亲出交通事故,子女有连带赔偿责任吗?

如果子女不是事故发生时的车上人员或实际车主,那肯定没有任何连带赔偿责任。

侵权债务具有相对性,只是侵权人与受害人双方的关系。子女可以自愿代为清偿,但没有法定的清偿义务。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应用于清偿债务。其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同时也会继承债务,但可以放弃继承权而不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