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作者?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是2006年中国计划出版的图书,作者是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组织编制
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37-87是什么意思啊?
JG是建工标准,并不是什么建筑国标,国标是GB,后面的37是编号,87是年份!
三、住宅设计规范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哪个更具有法律效力?
是具有同等效力的。 《住宅设计规范》是2011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的,都是由国家部委发布的,不存在上位法与下位法的问题,是具有同等效力的,如果出现冲突,要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建筑规范:由政府授权机构所提出的建筑物安全、质量、功能等方面的最低要求,这些要求以文件的方式存在就形成了建筑规范,如防火规范、建筑空间规范、建筑模数标准等。
四、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室内环境有效采光面积要求是什?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Code for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s) GB 50352—2005 有效采光面积 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侧窗采光口离地面高度在0.80m以下的部分不应计入有效采光面积;
2 侧窗采光口上部有效宽度超过1m以上的外廊、阳台等外挑遮挡物,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采光口面积的70%计算;
3 平天窗采光时,其有效采光面积可按侧面采光口面积的2.5倍计算。
五、国外有建筑设计标准图集么?
恰好这段时间在做日式木结构住宅,按图索骥地找到了日本木结构住宅的建造图集。
日本有一个专门的政府部门叫做“住宅金融公库”:
几乎负责一户住宅从购置到建造使用等整个生命周期。
其中“住宅工事仕様書”从指导木结构住宅从准备施工,建造,再到细部的全过程。
住宅金融公库网站上提供过往版本的下载(2005年前),足够使用。
占坑,回来再答
六、民用建筑设计制图流程?
先根据实际功能绘制草图,再用电脑深化细节
七、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共划分为2个等级。
而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楼板的耐火极限为标准、参考外国划分耐火等级经验,将建筑物耐火等级分为4个等级,一级为最高,四级为最低。
一级是钢筋混凝土或砖混结构;
二级更低,但可以采用未加保护的钢屋架;
三级是砖木结构;
四级是可燃结构。
八、建筑设计中,图集有什么作用?详解?
建筑设计中, 一些节点,或者部位,在一定的比例下不能够完全的表示清楚,施工的材料和施工工序表达不完善, 这个时候就要借鉴图集中的大样了。
、 比如说,散水画法,在建筑平面上面只是几条线, 做法和工序都没表示清楚,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翻图集,找散水做法,找其中的一种适合的就可以。其它的大样也是一样, 最常见的就是施工缝大样, 施工缝有几种情况,在平面上面是无法表示清楚的, 这个时候就要画大样了, 缝隙的处理, 做法,尺寸,材料都要清楚的画出来, 用放大比例画出来, 这个施工人员才能明白意思,照图施工。这样说不知道楼主明白了吗?九、民用建筑设计规范护栏?
标准是对于护栏立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整体结构应使防护栏杆在任何位置都能承受任何方向1000N的外力,当它固定在混凝土地面、屋顶或墙壁上时它可以与预埋件和钢管焊接牢固。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开放立面需要用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全封闭,防护栏杆需要自上而下用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方安装高度不小于18cm的牢固固定的脚踏板。
十、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标准?
建筑物的等级一般按耐久性、耐火性、设计等级进行划分。 (一)按耐久性能划分: 耐久等级 耐久年限 使用建筑物的重要性和规模大小 一 100年以上 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 50~100年 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 25~50年 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 15年以下 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二)按耐火性能划分:表1-3建筑物耐火性等级表。 耐火等级:是衡量建筑物耐火程度的指标,它是由组成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的最低值所决定。 按耐火等级划分为四级,一级的耐火性能最好,四级最差。性能重要的或者规模宏大的或者具有代表性的建筑,通常按一、二级耐火等级进行设计;大量性的或一般性的建筑按二、三级耐火等级设计;次要的或者临时建筑按四级耐火等级设计。耐火等级按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这两个因素确定。 燃烧性能:把构件的耐火性能分成非燃烧体、燃烧体、难燃烧体。 耐火极限:是指任一建筑构件在规定的耐火试验条件下,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完整性被破坏;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三)民用建筑设计等级划分 1.特级工程 2.一级工程 3.二级工程 4.三级工程 5.四级工程 6.五级工程
一类民用建设工程和二类民用建设工程区别:高层建筑物按其名称可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其中居住建筑中19层和19层以上的高级住宅分为一类建筑;10~18层的普通住宅称为二类建筑。公共建筑包括医院、百货楼、展览楼、财贸金融楼、电信楼、广播楼、省级邮政楼、高级旅馆、重要办公楼、科研楼、图书馆、档案楼等。这些公共建筑中若建筑高度超过50m,可视为一类建筑;如果建筑高度不超过50m,就属于二类建筑。一类民用建设工程和二类民用建设工程具体内容: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办公楼、医院病房、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建筑工程;Ⅱ类民用建筑工程:旅店、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商场(店)、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室、医院候诊室、饭馆、理发店等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