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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再审申请流程?

196 2025-01-28 13:33 中山人才网

一、江苏省高院再审申请流程?

1、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

2、申请再审的途径有两个:

(1)向最高院申诉,须提交的材料名称:民事申诉状;

(2)向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检察院申请提请抗诉,须提交的材料名称:申请提请抗诉状。

3、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当事人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向人民法院立案庭提交申请书和生效法律文书,经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再审,在此期间,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江苏省高院申请再审立案流程?

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二年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民诉法179条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该阶段的重点是准备再审材料和起草一份高质量的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准备好再审材料后,递交给有再审管辖权法院的立案部门,由立案部门对再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一般会给再审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

三、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

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的解读

法律工作者是社会的行业中坚力量,他们为确保公正、平等、法治的社会秩序做出了重要贡献。为了更好地规范法律工作者的行为和职责,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布了《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本文将对该规定进行解读和分析。

一、规定背景

法律工作者是指在法律事务领域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包括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其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他们承担着执法、辩护、维权等重要职责,对社会的稳定和公平正义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近年来,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和违法乱纪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严重损害了法律工作者的形象和职业尊严,也对司法公正和社会秩序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律工作者的管理制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了《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的制定。

二、规定内容

《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共分为六章,分别是总则、法律工作者的资格与条件、法律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法律工作者的监督与管理、附则。下面我们将重点介绍其中的几个关键内容。

2.1 法律工作者的资格与条件

根据规定,法律工作者应当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从业资格。其中,律师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官、检察官要通过司法考试取得相应职务资格。同时,法律工作者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

2.2 法律工作者的权利与义务

法律工作者是职业群体,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规定明确了法律工作者的权利,包括权利尊重、人身安全、合法权益等;同时也规定了法律工作者的基本义务,如遵守法律法规、保守秘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2.3 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规范

法律工作者是整个社会的法律守护者,他们的职业道德至关重要。规定明确了法律工作者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如独立、公正、廉洁等。同时,规定对法律工作者的失职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2.4 法律工作者的监督与管理

为了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监督与管理,规定了相关的管理措施和制度。这包括建立健全法律工作者信息库、加强对法律工作者队伍的教育培训、建立投诉处理机制等。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更好地约束法律工作者的行为,保证他们依法履职。

三、规定意义

《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的颁布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它意在规范法律工作者的行为,在整个行业中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具体而言,它有以下几个意义:

  1. 保障司法公正。规定明确了法律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可以有效避免权力滥用、徇私舞弊等不当行为,确保司法公正。
  2. 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规定要求法律工作者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法律知识,这将推动法律服务质量的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3. 增强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在法律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做了明确规定,增强了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他们更加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4. 推动法治建设。法律工作者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其行为规范将推动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法制建设的进一步推进。

四、规定实施

《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已经于xxxx年xx月xx日开始实施,各相关单位和个人要按照规定落实各项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人员,将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制裁。

同时,为了更好地推动法律工作者规定的实施,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强对全省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法律水平,使他们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法治要求。

五、结语

《江苏省高院关于法律工作者规定》的出台是司法改革和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江苏省法律工作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我们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省的法律工作者将以更加规范、专业、负责的态度,为社会正义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省高院全称?

答:省高院的全称: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法院系统中,有不同的称谓:

第一是国家层面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二是省级的高级人民法院,计划单列市、地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列为第三种,县级市以及各县为第四级,也就是某县人民法院。法院是国家的法制建设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专业部门。

五、省高院判决终审?

  依照《刑事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对于省高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是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的。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六、省高院管辖范围?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2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七、江苏省高院联宝案处理好了没有?

1 目前尚无确切消息表明联宝案已经被处理好了。2 联宝案是一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反响的重大案件,牵涉到国内多个省市的公安机关和法院,案情复杂,需要深入调查和审理。3 目前,江苏省高院已正式受理联宝案,并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对该案进行调查和审理,但该案的情况尚未最终确定,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通报和公布处理进度。

八、省高院再审立案程序?

再审立案阶段一般属于形式审查,主要审查提出再审申请是否在六个月内,申请人有没有再审权利,提出再审的生效判决是否允许提出再审申请;

申请再审的事由是否符合民诉法200条的规定,申请再审的法院是否有再审管辖权,再审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该阶段的重点是准备再审材料和起草一份高质量的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准备好再审材料后,递交给有再审管辖权法院的立案部门,由立案部门对再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一般会给再审申请人一份受理通知书。

九、省高院提审多久开庭?

民事再审程序的基本流程:民事再审申请--立案庭立案审查(形式审查)--决定受理--移送审判监督庭--合议庭实质审查--决定是否开庭审理--合议--判决或裁定。

所以您的情况是受理了再审申请,并不代表就一定能决定再审,还要看是否符合再审的实质条件。

《关于受理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再审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完毕,但鉴定期间等不计入审查期限。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经本院院长批准。

十、省高院和中院区别?

省高院是中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对中院的审判等工作负业务指导职责。二者主要区别是:

1.受理案件范围不同,省高院受理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有权决定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由中院审理,也可以将中院管辖的案件提上来审理中院受理的是在全市有影响的案件;

2.审级不同,省高院是中院的上诉法院,可以撤销或更改中院的判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