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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124 2025-06-07 15:10 中山人才网

一、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2006年11月20日锦州港务局现已更名为锦州港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并已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

法定代表人:李欣华 成立时间:1991-10-20 注册资本:7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107000040533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朱口

二、曲靖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介绍?

简介:曲靖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07月1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管理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用国有资产进行投资、融资等。

法定代表人:杨国全成立时间:2013-07-15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53030000000730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云南省曲靖市珠江源大道曲靖投资楼

三、请问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有区别吗?

国有资产管理局是国家政府部门,而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企业(有些编制为事业),这是最根本的区别,后者又要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 一般情况下,当地的前者是当地的后者的出资者,后者要受到前者的监管.

四、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下简称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事业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三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使用;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产权的登记、界定、变动和纠纷的调处;资产的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向同级财政通报情况等。第五条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政府专司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中央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政府管辖的行政事业资产施行综合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合同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行政事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统计,资产评估,纠纷调处;并会同财政部门对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进行审批。

  (四)会同财政部门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和保值增值的考核监管工作;

  (五)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第七条各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规定权限范围内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审批;

  (五)负责本部门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统一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资产实施具体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上级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

  (二)负责资产的帐、卡管理;

  (三)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五)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参与设备采购、验收入库、维修保养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对本单位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履行资产投入的申报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投资者的监督管理;

  (七)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章产权登记

  第九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国家对行政事业资产进行登记,依法确认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和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法律行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是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国有资产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

  第十条凡占有、使用国家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不论其是否纳入预算管理,以及实行何种预算管理形式,都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各级国家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必要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可委托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分为设立产权登记、变动产权登记、撤销产权登记。

  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行政事业单位分立、合并、改制、撤销,以及隶属关系、单位名称、地址、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化,以及国有资产总额超过一定比例,应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委托的主管部门申报,办理变动产权登记或撤销产权登记手续。

  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每年进行一次。行政事业单位要在认真查清年末资产存量的基础上填制年检登记证。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为:

  (一)单位名称;

  (二)住所;

  (三)单位负责人;

  (四)预算管理形式;

  (五)主管部门;

  (六)单位资产总额;

  (七)国有资产总额;

  (八)其他

  第十四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将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定期报告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

  第十五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不按规定要求填报产权登记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建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对其停拨或缓拨有关经费。

  第十六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表,并建立行政事业资产产权登记档案,了解和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存量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章资产使用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

  第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要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对于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协商后有权调剂处置。拒绝调剂处置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建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对其缓拨或停拨有关经费。

  第五章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

  第二十条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方式有:

  (一)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初始投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兴办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二)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投资、入股、合资、联营;

  (三)用非经营性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兴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附属营业单位;

  (四)用非经营性资产对外出租、出借;

  (五)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经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第二十二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要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进行评估,核定其价值量,作为国家投入的资本金,并以此作为占有、使用该部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基础。

  第二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一次性转作经营的资产,其价值量数额较大的,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非经营性资产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须持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出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资产评估确认证书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证明,到同级国有资产部门输产权登记手续。主客部门在出具资产证明时,不得出具伪证。凡出具伪证的,一经查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即收回产权登记表,取消其产权登记资格,并通知工商管理部门,证明其资信无效。

  第二十四条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原则,以其实际占用的国有资产总额为基数,征收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征收的占用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权对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经济效益、收益分配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其资产的国家所有性质不变,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用国有资产开办集体性质的企业。

  第二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创办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性企业,按照《国有企业财产监管条例》实施监管。

  第六章资产处置和产权纠纷的调处

  第二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应向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

  (一)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的处置,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具体规定标准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或授权的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财政部审批;规定标准以下的审批权限由主客部门决定。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友限。

  第二十八条对在规定标准以上的资产转让必须进行评估。

  第二十九条行政事业资产的处置收属国家所有,并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管辖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所发生的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调处工作按国家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有关产权纠纷调处办法执行。

  第七章资产的报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对占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定期作出报告。实行国有资产直接管理的,直接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实行委托管理的,向主管部门报告,由主管部门汇总后向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在报送报表时,应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同时国有资产变动、使用和结存情况作出文字分析说明。

  第三十三条地方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汇总报表及分析说明,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抄报同级财政部门作为编制下年度财政预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四条国家国有资管理局负责编制和汇总全国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并同时抄送财政部作为安排下年芳财政预处算的参考依据。

  第三十五条行政事业资产的统计报表格式和报告要求,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八章责任

  第三十六条行政事业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管理部门、资产使用单位及工作人员,都有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义务和责任,依法维护其安全、完整。

  第三十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政府责令改正,并对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主管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其职责、对资产造成严重流失或损失浪费不反映、不提出建议,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二)在产权管理工作中,未按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三十八条主管部门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有权责其改正,并建议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其职责要求,放松资产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不按规定权限,擅自批准产权变动的;

  (三)地所管辖的资产造成流失不反映、不报告、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第三十九条行政事业资产的占有、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按管理权限,由上级机关或所在单位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未按其职责要求,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流失的;

  (二)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资产报表、隐瞒真实情况的;

  (三)擅自转让、处置资产和用于经营投资的;

  (四)弄虚作假,以各种名目侵占资产和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五)对用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资产收益的。

  第四十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情节严重,造成资产大量流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党派和社会团体。

  第四十二条集体性质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可比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境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经国家批准的某些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和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依照本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中央各部门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国家有资产管理局负责具体解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摘自: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发表于:2005-4-2815:58:28

五、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介绍?

温州市瓯江口新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地址位于中国民营经济发展的先发地区与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温州 温州市龙湾区灵昆街道九村村(瓯江口新区行政中心一号楼212室),于2014年01月26日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在公司发展壮大的5年里,我们始终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技术支持、健全的售后服务,我公司主要经营城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物业管理;设计、发布、制作各类广告业务;自有房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对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景观、实业的投资;土地开发。,我们有好的产品和专业的销售和技术团队,我公司属于温州商务服务业黄

六、潍坊市东方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工资待遇如何?

工资待遇刚进去大概2000左右,福利津贴等不少(不用扣税的),有发展前途,祝你好运!

七、公司经营管理思路?

公司的经营管理思路通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经营管理思路:

战略规划:明确公司的长期目标和愿景,并制定相应的战略规划。这包括确定市场定位、竞争优势和发展方向,以指导公司的决策和行动。

绩效管理: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系统,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对员工和团队的绩效进行评估和激励。通过对绩效的跟踪和分析,及时调整和改进业务流程和运营策略。

风险管理:识别并管理潜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风险和保护公司的利益。这包括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建立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以及保险和合规管理等。

市场导向:将市场需求和客户需求置于首要位置,通过市场调研和客户反馈,了解市场趋势和竞争对手,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和期望。

创新与持续改进:鼓励创新思维和实践,培养创新文化,推动产品、服务和业务模式的持续改进。通过技术研发、流程优化和组织变革等手段,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业绩。

人才管理:重视人才的招聘、培养和激励,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和晋升机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通过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构建强大的团队和组织文化。

社会责任:积极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关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和社区发展,与利益相关者建立积极的合作关系,树立公司的良好声誉和品牌形象。

这些思路可以相互结合和适应具体的经营环境和行业特点。每个公司都应根据自身情况和目标来确定适合自己的经营管理思路,并灵活地调整和改进。

八、什么叫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设立,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和授权,以持股方式从事国有资产经营活动的公司法人,是国有资产的投资主体、经营主体,也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主体

2:在我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一般是指经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批准成立,并经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行政法上的行政指公共行政,即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其目的是实现公共利益,维护公共秩序,增进公共福利

九、公司经营管理怎么填?

一、 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

按着工作性质划分岗位责任,确定岗位目标:销售目标、生产目标、工程目标、技术目标、质量目标、人力资源目标、行政目标。

二、建设一只“有激情、懂技术、精服务”的营销团队

成立销售公司,根据渠道销售和终端销售的特点,划分为:大沈阳(沈阳、抚顺、铁岭)--终端营销,辽南区域、辽宁其他区域、吉林区域、黑龙江区域、内蒙区域--渠道销售网络。

三、实施“长效差别激励”制度

一线生产工人:基础工资1800元+满勤奖200元+绩效***元;

生产管理人员:基本工资+产量奖(质量控制)+目标奖

技术人员:基本工资+新产品开发奖+目标奖

质量人员:基本工资+质量目标奖

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工作目标奖

勤杂人员:基本工资+满勤奖

四、强化“第一责任人安全监控”制度

五、对产品质量实施“一责、一控、一检”的方法

“一责、一控、一检”--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负责制,严格执行过程监控,落实产品入库前终检。

六、车间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七、加强技术攻关和新产品研发

八、建立“例会管理”体系

建立日常事务处理“日例会”(15分钟--30分钟)、每周生产调度会、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每月产品质量分析会、经理办公会、车间工人晨会(5分钟-10分钟)。

九、实行定额领料,加强车间成本核算

十、建立考评体系和培训机制

人力资源部门做好日常考评和考核,通过不同形式的培训提高工人的技能。

十一、建立计划管理系统,实现“事前计划、事中管控、事后审计”

十二、安装工程实行“三三项目管控法”

三三项目管控:“工期、质量、安全”,确保工期三因素--人员、材料、资金,确保质量三因素--产品质量、安装质量、管理质量,确保安全三因素--人员安全、材料安全、运输安全。

十三、推行“三心工作法”

“用心经营、用心管理、用心工作”,认真做事只能把事做对,用心做事才能把事做好。

十四、创建“一严二强三高”的管理模式

创建“严格的纪律,强力的执行力和落实力,高效率、高业绩、高回报”的企业管理模式。

十五、建设一支具有“团结精神、合作态度、真诚内心”的创业管理团队

团结才能生存、团结才能共赢、团结才能发展。

十六、企业应该“强化执行,监管落实”

执行和落实是现代企业管理的关键,科学的管理手段、优秀的营销方案、最佳的生产计划、完善的工作流程,执行的不彻底,落实的不坚决,都是一纸空文,经营管理者最主要的任务就是--执行和落实。

十、国有资产能否划拨给国有公司?

国有企业之间可以无偿划转资产吗?国有企业之间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无偿划转国有资产。划转国有资产时要做好可行性报告。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

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或划出一方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