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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损失近万元,事件后续进展如何?

298 2025-03-18 00:37 中山人才网

一、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损失近万元,事件后续进展如何?

简单描述一下案情,本案的焦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老人所负的责任

很明显,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但是老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是正如民警所说的一样,可能确实难以对其进行处罚。

从量刑角度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 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 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因此,老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问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警所说的两条无法处理的理由是否成立

视频中,民警说从法律角度讲,老人年龄超过70岁,并且患有精神病,因此法律无法处罚。

这两条理由都是不成立的。

1.我国法律并没有说超过70岁的人违法犯罪就不能处罚了,我国《刑法》只是对超过75岁的人犯罪行为可以照顾。

第十七条 之一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所以,超过70岁的人违法犯罪同样要接受处罚,只是处罚会相对较轻。

2.对于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我国法律明确可以免除责任,但是前提必须是在自己行为不受控制的时候实施的违法行为,并且经过专业的医疗机构鉴定,才可以不负刑事责任。并不是说自己承认自己是精神病,警察就可以不管了。就算是精神病,对于老人这样可能具有持续社会危害性的,即使不负刑事责任,法院依然可以决定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三、男子的维权方式

1.如果对于警察的处理不满意,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或者行政复议。

2.直接向法院起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3.起诉监护人要求赔偿。如果老人确实属于精神病患者,依法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其监护人有义务履行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因此,首先从老人的个人财产中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老人被人推倒住院怎么赔付?

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推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三、男子与装修工发生口角被推倒后续?

应该是及时的进行沟通。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发生口角的事情是随处可见。虽然说与人发生口角是一件比较小的事情,但是小事情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往往也会发生大事情。

所以男子与装修工发生口角之后,应该及时的相互沟通,只有进行充分的沟通才能够化解矛盾。

四、把老人推倒晕倒是轻伤吗?

如果老人的骨折,是行为人推倒所致,该伤情最少构成轻伤。如果经鉴定老人的伤情达到轻伤或者重伤,行为人就触犯了《刑法》笑纳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的责任。轻伤可以调解,重伤不能调解。法律链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五、老人霸占楼梯后续处理?

楼梯是业主公摊面积,不是哪个私人的,人人都要讲公德,老人霸占楼梯找物业找房管局制裁。

六、上海故意推倒摩托车的老人被指有精神疾病,居委会称「需诊断确认」,事件后续情况如何?

有法理有道理,确实年龄不是违法的阻却事由,法治社会,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任何人都不能为所欲为,老年人更不能“倚老卖老”。

从视频记录看,老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从新闻报道看,本事件中,老人的行为造成车主的财产损失已超过立案追诉标准。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由此可以看出,70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仍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监禁仍应进监狱,但75岁以上的老年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且无论当事人年纪多大,如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就应独自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后果。同时,如果老人不具备行为能力,那么其子女作为监护人,应该承担或者部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问题又来了,精神病人的判定不是凭个人主观臆断,应该是申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一个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根据鉴定结论来认定。

若案子到了法院,老人败诉后,只要老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如她现在住的这个房子是她自己的,那他死后可以以其遗产来偿还车主的损失7千块钱。

如果查到老人名下无任何财产的话,即便老人败诉,但如果实在没钱,没有赔偿能力,谁也没有办法。包括法院!

法条链接《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七、60岁老人被推倒住院怎么办?

如果一个60岁的老人被推倒住院,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报警:如果老人被推倒后出现了生命危险,应该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让医生前往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2. 尽快就医:即使老人没有生命危险,也应该尽快就医。可以选择前往医院进行检查,以确定伤势的严重程度。

3. 保留现场证据:如果老人被推倒是由于他人的过错造成的,应该保留现场证据,例如拍摄照片或视频,收集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等。

4.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老人被推倒是由于他人的过错造成的,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如果一个60岁的老人被推倒住院,应该尽快采取措施保护老人的生命安全和合法权益。

八、故意推倒摩托车老人已死亡,老人与亲属曾坚决不赔,车主应如何维权?

摘要:上海浦东新区的一个小区,64岁的陆老太是出了名的“问题”老人。

或许因为强烈的地盘意识——把一楼公共区域视为自己的领地——她频繁地推翻电瓶车、划汽车,也偷外卖、扔快递……给楼栋源源不断地制造着麻烦,警察和居委来了也直挠头。

楼栋的住户们叫苦不迭,却又感到无可奈何。面对一个上了年纪和身体不便的老人,顾虑通常是相似的:要不要追究?追究到什么程度?老人出事了,算谁的?

当又一辆摩托被推倒,盘踞在楼栋长期无解的难题,因为一个较真年轻人的到来,迎来了转机。

一辆摩托车搅起的波澜

如果没有那件糟心事,对24岁的我来说,夏天意味着崭新的开始。去年6月底上海解封,我逃难似的搬家,终于逃离了忍受三个月的楼上噪音。新小区很大,设施齐备,门口地铁四十分钟直通陆家嘴。我会在这里开始新工作、自由自在地骑行——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摩托发烧友,居家俩月,快给我憋坏了。

搬到新家第一天,我在那间2000块月租的小单间里收拾一下午,晚上往窗外不经意探头,心里“咯噔”一下——我的宝贝摩托翻车了!

我急冲冲往楼下赶。那是一辆价值6万的进口机车,黑红色的外形帅气又狂野,开到哪里都是惹眼货。下午搬家时我骑着它跟了搬家公司一路,最后停在单元楼门前,这车稳定性强,不易倒,“被人不小心撞倒的吗”,我有些痛心地想。

这一倒损失不小。挡风板裂了,车身上有数不清的刮痕和大面积磨损,维修和更换原装的进口配件,至少要几万块。

搬家第一天,发现自己的摩托被推倒

当我仔细查看车辆的每一处损伤时,一些下班的邻居经过并凑到跟前来,“小伙子,不用想,就是103干的,她之前经常干这种事”,他们用一种笃定又稀松平常的语调说。

我的怒火一下子上来了。当初为了攒钱买这辆车,我连瓶矿泉水都不舍得买,摩托骑了一年多,从没让它磕着碰着,伤害它简直就跟伤害我亲兄弟一样。或许是急火攻心,我鼻血直流,“唰”地一下,口罩都染红了。

小区监控验证了邻居的说法。我在视频里看到,那天下午,一位老太挎着红色口袋、一瘸一拐地走向楼栋,经过摩托车时,突然一只手抓住车把,蹬着腿借力往外推。300斤的摩托,普通人想推翻都会吃力,推第一下见它没动,老太又弓起腰双手合力,摩托咣当倒地。老太这才转过身,晃晃悠悠继续往楼门去了。

小区监控显示,住在一楼的老人推倒了摩托车

我立刻报了警。

自己的车没有挡路,为什么要推倒?等不及出警,我打算先上门跟对方讨个说法。在我眼里,这应该是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过程清楚,证据齐全,“你道个歉,我们坐下来谈谈赔偿问题,这事就过去了”。但事情远比他想象的复杂,我一共跟老太见过两次面,一次比一次闹得僵。我拍摄的视频记录了当时的场景。

第一次上门是事发当晚,103大门敞开着,老人站在一堆杂乱的纸板壳和家具中间,她很瘦,竹竿一样的身体套了一件褪色的棒球服,花白的短发看上去也脏兮兮的。

“您好,门口的车是你推的吗?”强忍住心里的不满,我试图礼貌沟通。

老人没有回答,眼神迟疑了一下,紧接着皱紧眉头,高声训斥我:“下次不要停,说了不要停……”她有些口齿不清,普通话里夹杂着上海方言,“这是我家,不是你家……”我还想继续问,对方已经没了耐心,“你叫警察来吧,好伐?”

再次见面就是两天后,我接到社区民警电话下楼协商,刚出电梯就听到争吵声,等我走到门前,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老人突然扶着墙从屋里冲出来,“肯定要推——”,我吓得转身就逃。她追到电梯前,弓着身子,眼睛圆瞪,愤怒地叫骂,双手不住地颤动,说到激动处,她突然用手指着我、拖着腿再次逼近:“滚吧……你他妈、给你打——死!打死伊!”

我被逼得一直倒退到楼外。

第二次会面,我被激动的陆老太逼得一路退到门外。

愤怒的12号楼

很多小区里或许都住着这样一个“问题老人”,翻垃圾,偷外卖,打砸电瓶车,侵占公共空间,而所有人都拿他没办法。

对于12号楼的邻居来说,这就是他们的日常,我的出现,不过是这楼里又多了个倒霉蛋罢了。当晚,他们就把我这个可怜的年轻人拉进了一个名叫“12号楼互帮互助群”的微信群。

“103有个装疯卖傻破坏外卖快递推倒电瓶车划拉汽车在地上吐口水糊鼻涕的老太婆,我赌五毛钱就是她推的你的车。”那是我查监控之前,一位曾经的“受害者”语气十分笃定。

“她是我们永华苑的江湖一姐”,“12号楼的扛把子”。群友补充介绍。

“别说这栋楼,团购的团长,送外卖的小哥,外加居委会的片警,哪个没被她嚯嚯过。”控诉的人越来越多。

群里活跃的主要是年轻人,有些是前租户,即便搬走了也来吐槽,微信名后特别备注“已逃离”。

看我还摸不着头脑,大家伙直说了:摩托车停得离楼门太近。你初来乍到还不知道,一楼的公共区域都被老太圈为自家地盘,“入侵”的车一准儿遭殃。曾经有人好心想扶起被推倒的电动车,老太一声吼把人吓退回去。一位邻居的电动车被砸坏后试图找老太理论,反而被她“拿砖头追着打”。

不仅车不让停,疫情期间遇上下雨,核酸检测点临时设在楼门内,老太也不允许,搬着椅子带把剪刀堵在楼门前。大家几乎要把社区民警电话打爆了。动静闹得比较大的一次是两年前,楼下一辆汽车也被老太划了,民警协调下,最终还是走了保险,由派出所出具不明物划伤证明。没有追究她责任。

不追究的原因也都差不多。老人如果出事了,算谁的?而且就像警察后来跟我说的:这么老了,法律上很难追究;一个孤寡老人,能拿出多少钱赔?很难搞的。

没别的办法,只能尽量把车停地下车库,或停得远远的。鉴于老太会“口水功”、“棍子功”、“砖头功”,有人考虑准备把滋水枪;还有人提议在楼门前贴张通告,“楼有恶婆婆,专推车车”。一些人甚至有心理阴影了,每次到一楼时要先看看“扛把子”在不在,看见她“汗毛都要竖起来”。

几年下来老太没有一点收敛,我的摩托又勾起大家的不满来。“这种事情我们忍很久了”,事情发生的头几天,群里讨论经常持续到半夜,大家决定联合起来,只有给老太点“教训”,楼栋才可能安宁。

摩托车被推倒后半年多时间,12号楼又出现多起类似事故

我第二次找老太讨说法的夜晚,12号楼门口围满了人,众人看着我被老太赶出来,民警也是一脸无奈的样子。积攒了许久的怨气爆发,人群中一个男人大声喊,“非要等她哪天拿剪刀伤人了才跟我们解决吗?谁负这个责任,到底有没有人管?”

嘈杂声中,警察把我拉到一边,“吃点亏算了”。就像此前的划车事故,警察也建议我“走保险”,“民警说给我开个交通事故单,认定别人全责”,我回忆。

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我是一个直脾气的年轻人。之前楼上的母女反复制造噪音,投诉没用,他拎着棍棒上门,直到对方道歉;被黑心房东扣押金,他直接上法院仲裁。我始终坚持一种朴素的是非观: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跟你是小孩,还是老人,都没有关系。

我坚持追究老人的刑事责任。协商不成,我就把自己的遭遇传上网,两天便登上热搜第一位。评论区不少人提到类似的经历,更让我觉得这不再是一件自己的私事,我生出一种责任感来:要给这样的老人一些震慑,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摩托车被推倒的第四天,老太被带上了警车。我不在现场,微信群里直播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4个民警出动,围成一个包围圈,局面僵持许久,老太一瘸一拐被带上警车,手里还挎着那个红袋子。

“今日好消息:(恢复)堂食、(行程码)摘星、现彩虹、抓老太。”群里沸腾了,庆祝的消息一条接一条。

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结束。老人被带去做了笔录,隔天就被送回了小区。我的车损经公安鉴定为9547元,但老太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还需要评估老人的精神状况。

接下来的等待是漫长的。为了避免和老太正面交锋,等电梯时,我眼神会紧张盯着103的方向;电梯下到一楼,面前不论出现个什么人都能把我吓一跳。我原本期待在这里开启新生活,现在简直成了噩梦延续的地方。

新家还没住满两周,我决定再次搬家。我刚工作两年,经历了疫情和被裁,正是手头吃紧的时候,但他情愿赔掉几千块的违约金,也要逃离这地方。12号楼的群友觉得可惜,都挽留他:哥们,你得住下来,我们一起扛,怎么能被老太打倒了呀?

“问题老太”

她一个人住在这里,房间不大,装修看上去有些陈旧了,地板翘了边,墙上也掉了皮。

她通常早上五六点就出现在小区里,走路很慢,一条腿残疾,从12号楼到小区大门的几百米距离,要走将近1小时。正是上班时间,开车经过的邻居提心吊胆:“看到她我躲着走,喇叭都不敢按”。

在这个动迁房小区,不少业主来自同一个村子,彼此熟悉,但没有人敢说摸得准她的脾气。他们叫她陆老太,知道她“脑筋不好”,都避而远之。

相处了五六年,隔壁104一家人说起她来也是无奈的语气。她捡来的垃圾把电箱塞满了,堵得104大门打不开,只好在围墙上开了个后门进出。

“她可能是把以前农村的生活习惯带到这里了,农村都是独门独院的,种地也是这里圈一点那里圈一点”,住在104的刘平说。这里常居的也是两位老人,刘平身后,他父亲坐在轮椅上,母亲看上去年纪比陆老太还大。

刘平曾经也觉得需要给她点“教训”,但人都会老的,刘平说。要他说,这个陆老太“可恨也可怜”,老公45岁就走掉了,跟婆婆关系不合,唯一的儿子也“糊里糊涂的”。这个儿子过去住在6楼,后来欠了债,把房子外租,自己住到乡下,老人就彻底没人管了。

他记得刚搬来时陆老太精神状况还行,大概是独居久了,这几年越来越差。多少次,她从外面捡回别人丢弃的口罩,身上因为长期不更换衣服散发一股异味。最让邻居感到后怕的是,她总是屋里开着煤气人就出去了,直到刺鼻味道传到隔壁,惊动消防队破窗排险。现在她防盗门对面还贴着一张A4纸,印了几个醒目的大字:出门检查水电煤——物业为她专门准备的。

居委在陆老太门前张贴的提示。

她总爱找人问:“今天几号了”,邻居猜测,她惦记的是每个月发退休金的日子,2500块,她唯一的经济来源。

上海疫情最严重的几个月,她也是一个人住,靠居委会资助勉强过活。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想联系上监护人,可电话就几乎没打通过。看她可怜,疫情期间楼栋和志愿者们也没少给她送食物。可后来发生的事,让很多人寒了心。

疫情外卖不能上楼,放在一楼的外卖总被老太“顺”走。101的租户有次发现螺蛳粉丢了,监控查到又是陆老太,她找上门去,俩人吵得挺凶。“是不是之前大家关照了她几次,让她误以为这些都是关照她的?”刘平猜测,其实他订的肉包子也被偷过好几次,他都觉得算了,“你跟她说不通的”。

但这次螺蛳粉事件有了一个大家都意外的结局——几天后101门口出现一桶食用油,送的人没有留名,群里都觉得是陆老太。

她的脾气让人捉摸不透。小区门口的水果店,她不给钱,还摔东西,但买馄饨时又会乖乖排队,留下一张10元钞票。有一次,一位邻居关车门时把陆老太吓着了,连忙道歉,老太出人意料地没发脾气,“没有事”,她语气温和,又问邻居明天星期几,得到回复后还说了句,“谢谢妹妹”。邻居估计,自己碰上了老太难得的清醒时候。

这么多年,陆老太都是独来独往,很少跟人主动接触。

徐阿姨是个例外。徐阿姨是上海人,在永华苑扫了好几年门洞,和陆老太算是同龄人。别人都怕陆老太,她不怕,还会主动打招呼、夸她。

她注意到陆老太穿新衣服了,“阿姨你今天穿的真漂亮,跟你身材很合适”。陆老太换了个发型,“阿姨你头发剪掉了很年轻”。陆老太告诉她,衣服是别人送的,剪头发的钱也是好心人给的,过去她一头白发总是乱糟糟的,有天街上一个阿姨给她15块钱,交代她去把头发理理。

徐阿姨有时也好奇她每天出门忙什么,夏天热的不得了,她看陆老太也老早出门,下午三四点出现在小区时,身上都晒脱了皮。“阿姨没办法我要去看病,每天要配好多药了”,陆老太告诉她。但一位熟悉陆老太的邻居说,配的“药”其实是保健品,“她糊涂,出去听课被人糊弄了都不知道”。

“多让着点她”,这是徐阿姨和陆老太的相处之道,有什么好东西了,比如捡到纸板壳就主动给她,菜地里种的蔬菜也分一点给她,好几次陆老太跟保洁吵架了来找她,她就说“下次我帮你扫干净点”。徐阿姨的想法很单纯,“她脑子不好了,一个人过那么可怜的,就不要跟她计较”。

摩托车事件过去了快半年,随着小陈的搬走,大家的不满渐渐平息下来,12号楼恢复了日常,年轻人继续忍受着,像往常一样在群里分享她的最新事迹:“老太婆推外卖车了”,“老太婆闯红灯了”,“老太婆趴在人家车子上不让走”。

摩托车被推倒后半年多时间,12号楼又出现多起类似事故。

直到去年12月中旬,这些消息慢慢消失了。

有些日子没听到103的动静了,有人在群里说。

永华苑大门的保安也很久没看到陆老太了,过去他们总会留意她的行踪,这是辖区派出所特别叮嘱的,对于这样一个独居老人,要防止最坏的情况发生。

保安找到居委会,在那里,他们得知老人被逮捕的消息。

戛然而止的诉讼

城市的另一头,我一直在等待“一个说法”。我虽然搬离了永华苑,并没有放弃追究老人的责任,每隔几天就给警方、法院打电话询问办案进展。事实上,事情发生一个多月后,警方就以涉嫌寻衅滋事对老人立案,考虑到她的身体状况,没有执行拘留。

我曾经也觉得老人可怜,毕竟年纪大了,还有残疾,但我又觉得,那是监护人的责任,不是自己作为受害者应该考虑的。

去年9月,我拿到老太的精神鉴定结果:老人患器质性精神障碍,对这个案子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她虽然是精神病人,但在推车时是具有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这让我更确信自己的坚持,“如果一直包庇她,只会出现更多的受害者”。

案子在去年12月开始进入法院审理程序,老太被批准逮捕时,我也接到通知,检察院很快会对她提起公诉。

陆老太被鉴定为器质性精神障碍

事情似乎终于要结束了。从夏天到冬天,半年来,案子在网上持续引发关注,很多刺耳的评论涌进我的私信箱:“老人出事你也吃不了兜着走”,“有这个时间不如回你老家孝敬你父母”……多的时候一天能收到几百条。事情闹得这么大,家人朋友担心他的安全,劝他认倒霉,别再追究,他偏不。表面上他看起来毫不退让,把恶评一条条删除拉黑,激烈回怼,但到了晚上,想起那些话,他开始频繁失眠、做噩梦,工作总不在状态。

我至今没见过监护人。儿子的故事,永华苑流传着诸多版本,有人说他好赌在外躲债,会在街上拦下老妈要钱,十块八块的也不放过;也有人说其实他蛮有钱,名下两套房,开商务车。但每次老太捅了娄子,居委会和警察都找不到人。我没少听警察抱怨,“电话不通”、“蹲到半夜蹲不到人”、“约好又放鸽子”,倒是有几个深夜,警察接到他主动打来的电话,听起来喝了不少,总之没法沟通。

我觉得赔偿对自己来说已经不重要,“我要的就是法律给我一个判决,判缓刑我也接受,我看重这个结果。”

案子原计划在年后开庭。但1月24日我还在湖北老家过春节,突然收到永华苑住户的私信:老太婆得了新冠,去世了。

起初我还不敢相信,连忙去楼栋群里问,“听说老太婆走了真的假的?”

这一问把群里很多人吓了一跳,屏幕上刷过一排又一排双手合十的祈祷表情。

104的阿婆也是碰巧才知道这个情况。她记得那天,大年初三,自家的门被敲响了,打开门竟是陆老太消失很久的儿子,“阿姨你有没有口袋,我想给我妈妈装些衣服,她人在医院里,可能没几天了。”他当时说。

没想到老人连第二天也没撑过去。感染潮中小区里走的老人多,丧事从简,家人没给她办葬礼。后来陆老太的婆婆、儿子、孙女赶来给她收拾屋子,104阿婆远远瞧见,第一批清理出来的垃圾,“堆得满满一房间,要用卡车装的”。

我等不到他想要的判决了,因为肇事者去世,法院宣布案件终止审理。2月5日,他在法院组织的会谈上看到了老人生前最后的视频,她躺在重症监护室,浑身插满了管子。工作人员告诉我,陆老太被执行逮捕半个月后就因感染新冠取保候审送医,康复后她被安排住进了养老院,但仅一个星期,老人再次病重去世。

从法院出来的那个晚上,我心情复杂。

陆老太去世后,法院裁定案件终止审理

接下来我会提起民事诉讼继续追究继承人的责任,“这件事这么久了,不能没有结果”。至于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还要不要维权到底,我需要好好考虑,因为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再次承受这样的过程和结果。

为什么涉及老人的违法犯罪案件追究起来如此棘手?几位律师都提到,因为特殊的身体状况,老年人轻微违法犯罪处理过程中确实涉及很多人道主义的难题,比如老人生病、去世,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当遇到一些年龄大、身体不适的老人,基层警员通常“能不追究尽量不追究,能协调的尽量协调”,虽然是客观条件限制,但其实形成了一种恶循环、让违法老人有恃无恐。一位律师提倡早期介入,他觉得相比批评教育和警告,罚款或许能起到更好的惩戒效果。

在永华苑,人们还是会时不时谈起陆老太。“死掉了好,清爽了”,有人在小区群里说。

12号楼心照不宣地避开这个话题,听到这个名字的住户连连摆手,“人死了,这事已经过去了”。车辆渐渐停回了楼门前,这里平静得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车辆重新停回了12号楼前

九、故意推倒摩托车老人已逝世,老人与亲属曾坚决不赔,车主应如何维权?

摘要:上海浦东新区的一个小区,64岁的陆老太是出了名的“问题”老人。

或许因为强烈的地盘意识——把一楼公共区域视为自己的领地——她频繁地推翻电瓶车、划汽车,也偷外卖、扔快递……给楼栋源源不断地制造着麻烦,警察和居委来了也直挠头。

楼栋的住户们叫苦不迭,却又感到无可奈何。面对一个上了年纪和身体不便的老人,顾虑通常是相似的:要不要追究?追究到什么程度?老人出事了,算谁的?

当又一辆摩托被推倒,盘踞在楼栋长期无解的难题,因为一个较真年轻人的到来,迎来了转机。

一辆摩托车搅起的波澜

如果没有那件糟心事,对24岁的我来说,夏天意味着崭新的开始。去年6月底上海解封,我逃难似的搬家,终于逃离了忍受三个月的楼上噪音。新小区很大,设施齐备,门口地铁四十分钟直通陆家嘴。我会在这里开始新工作、自由自在地骑行——作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摩托发烧友,居家俩月,快给我憋坏了。

搬到新家第一天,我在那间2000块月租的小单间里收拾一下午,晚上往窗外不经意探头,心里“咯噔”一下——我的宝贝摩托翻车了!

我急冲冲往楼下赶。那是一辆价值6万的进口机车,黑红色的外形帅气又狂野,开到哪里都是惹眼货。下午搬家时我骑着它跟了搬家公司一路,最后停在单元楼门前,这车稳定性强,不易倒,“被人不小心撞倒的吗”,我有些痛心地想。

这一倒损失不小。挡风板裂了,车身上有数不清的刮痕和大面积磨损,维修和更换原装的进口配件,至少要几万块。

搬家第一天,发现自己的摩托被推倒

当我仔细查看车辆的每一处损伤时,一些下班的邻居经过并凑到跟前来,“小伙子,不用想,就是103干的,她之前经常干这种事”,他们用一种笃定又稀松平常的语调说。

我的怒火一下子上来了。当初为了攒钱买这辆车,我连瓶矿泉水都不舍得买,摩托骑了一年多,从没让它磕着碰着,伤害它简直就跟伤害我亲兄弟一样。或许是急火攻心,我鼻血直流,“唰”地一下,口罩都染红了。

小区监控验证了邻居的说法。我在视频里看到,那天下午,一位老太挎着红色口袋、一瘸一拐地走向楼栋,经过摩托车时,突然一只手抓住车把,蹬着腿借力往外推。300斤的摩托,普通人想推翻都会吃力,推第一下见它没动,老太又弓起腰双手合力,摩托咣当倒地。老太这才转过身,晃晃悠悠继续往楼门去了。

小区监控显示,住在一楼的老人推倒了摩托车

我立刻报了警。

自己的车没有挡路,为什么要推倒?等不及出警,我打算先上门跟对方讨个说法。在我眼里,这应该是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过程清楚,证据齐全,“你道个歉,我们坐下来谈谈赔偿问题,这事就过去了”。但事情远比他想象的复杂,我一共跟老太见过两次面,一次比一次闹得僵。我拍摄的视频记录了当时的场景。

第一次上门是事发当晚,103大门敞开着,老人站在一堆杂乱的纸板壳和家具中间,她很瘦,竹竿一样的身体套了一件褪色的棒球服,花白的短发看上去也脏兮兮的。

“您好,门口的车是你推的吗?”强忍住心里的不满,我试图礼貌沟通。

老人没有回答,眼神迟疑了一下,紧接着皱紧眉头,高声训斥我:“下次不要停,说了不要停……”她有些口齿不清,普通话里夹杂着上海方言,“这是我家,不是你家……”我还想继续问,对方已经没了耐心,“你叫警察来吧,好伐?”

再次见面就是两天后,我接到社区民警电话下楼协商,刚出电梯就听到争吵声,等我走到门前,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句话,老人突然扶着墙从屋里冲出来,“肯定要推——”,我吓得转身就逃。她追到电梯前,弓着身子,眼睛圆瞪,愤怒地叫骂,双手不住地颤动,说到激动处,她突然用手指着我、拖着腿再次逼近:“滚吧……你他妈、给你打——死!打死伊!”

我被逼得一直倒退到楼外。

第二次会面,我被激动的陆老太逼得一路退到门外。

愤怒的12号楼

很多小区里或许都住着这样一个“问题老人”,翻垃圾,偷外卖,打砸电瓶车,侵占公共空间,而所有人都拿他没办法。

对于12号楼的邻居来说,这就是他们的日常,我的出现,不过是这楼里又多了个倒霉蛋罢了。当晚,他们就把我这个可怜的年轻人拉进了一个名叫“12号楼互帮互助群”的微信群。

“103有个装疯卖傻破坏外卖快递推倒电瓶车划拉汽车在地上吐口水糊鼻涕的老太婆,我赌五毛钱就是她推的你的车。”那是我查监控之前,一位曾经的“受害者”语气十分笃定。

“她是我们永华苑的江湖一姐”,“12号楼的扛把子”。群友补充介绍。

“别说这栋楼,团购的团长,送外卖的小哥,外加居委会的片警,哪个没被她嚯嚯过。”控诉的人越来越多。

群里活跃的主要是年轻人,有些是前租户,即便搬走了也来吐槽,微信名后特别备注“已逃离”。

看我还摸不着头脑,大家伙直说了:摩托车停得离楼门太近。你初来乍到还不知道,一楼的公共区域都被老太圈为自家地盘,“入侵”的车一准儿遭殃。曾经有人好心想扶起被推倒的电动车,老太一声吼把人吓退回去。一位邻居的电动车被砸坏后试图找老太理论,反而被她“拿砖头追着打”。

不仅车不让停,疫情期间遇上下雨,核酸检测点临时设在楼门内,老太也不允许,搬着椅子带把剪刀堵在楼门前。大家几乎要把社区民警电话打爆了。动静闹得比较大的一次是两年前,楼下一辆汽车也被老太划了,民警协调下,最终还是走了保险,由派出所出具不明物划伤证明。没有追究她责任。

不追究的原因也都差不多。老人如果出事了,算谁的?而且就像警察后来跟我说的:这么老了,法律上很难追究;一个孤寡老人,能拿出多少钱赔?很难搞的。

没别的办法,只能尽量把车停地下车库,或停得远远的。鉴于老太会“口水功”、“棍子功”、“砖头功”,有人考虑准备把滋水枪;还有人提议在楼门前贴张通告,“楼有恶婆婆,专推车车”。一些人甚至有心理阴影了,每次到一楼时要先看看“扛把子”在不在,看见她“汗毛都要竖起来”。

几年下来老太没有一点收敛,我的摩托又勾起大家的不满来。“这种事情我们忍很久了”,事情发生的头几天,群里讨论经常持续到半夜,大家决定联合起来,只有给老太点“教训”,楼栋才可能安宁。

摩托车被推倒后半年多时间,12号楼又出现多起类似事故

我第二次找老太讨说法的夜晚,12号楼门口围满了人,众人看着我被老太赶出来,民警也是一脸无奈的样子。积攒了许久的怨气爆发,人群中一个男人大声喊,“非要等她哪天拿剪刀伤人了才跟我们解决吗?谁负这个责任,到底有没有人管?”

嘈杂声中,警察把我拉到一边,“吃点亏算了”。就像此前的划车事故,警察也建议我“走保险”,“民警说给我开个交通事故单,认定别人全责”,我回忆。

我想都没想就拒绝了。

我是一个直脾气的年轻人。之前楼上的母女反复制造噪音,投诉没用,他拎着棍棒上门,直到对方道歉;被黑心房东扣押金,他直接上法院仲裁。我始终坚持一种朴素的是非观: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跟你是小孩,还是老人,都没有关系。

我坚持追究老人的刑事责任。协商不成,我就把自己的遭遇传上网,两天便登上热搜第一位。评论区不少人提到类似的经历,更让我觉得这不再是一件自己的私事,我生出一种责任感来:要给这样的老人一些震慑,年龄不是违法犯罪的理由!

摩托车被推倒的第四天,老太被带上了警车。我不在现场,微信群里直播了这一“激动人心”的时刻。4个民警出动,围成一个包围圈,局面僵持许久,老太一瘸一拐被带上警车,手里还挎着那个红袋子。

“今日好消息:(恢复)堂食、(行程码)摘星、现彩虹、抓老太。”群里沸腾了,庆祝的消息一条接一条。

但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结束。老人被带去做了笔录,隔天就被送回了小区。我的车损经公安鉴定为9547元,但老太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还需要评估老人的精神状况。

接下来的等待是漫长的。为了避免和老太正面交锋,等电梯时,我眼神会紧张盯着103的方向;电梯下到一楼,面前不论出现个什么人都能把我吓一跳。我原本期待在这里开启新生活,现在简直成了噩梦延续的地方。

新家还没住满两周,我决定再次搬家。我刚工作两年,经历了疫情和被裁,正是手头吃紧的时候,但他情愿赔掉几千块的违约金,也要逃离这地方。12号楼的群友觉得可惜,都挽留他:哥们,你得住下来,我们一起扛,怎么能被老太打倒了呀?

“问题老太”

她一个人住在这里,房间不大,装修看上去有些陈旧了,地板翘了边,墙上也掉了皮。

她通常早上五六点就出现在小区里,走路很慢,一条腿残疾,从12号楼到小区大门的几百米距离,要走将近1小时。正是上班时间,开车经过的邻居提心吊胆:“看到她我躲着走,喇叭都不敢按”。

在这个动迁房小区,不少业主来自同一个村子,彼此熟悉,但没有人敢说摸得准她的脾气。他们叫她陆老太,知道她“脑筋不好”,都避而远之。

相处了五六年,隔壁104一家人说起她来也是无奈的语气。她捡来的垃圾把电箱塞满了,堵得104大门打不开,只好在围墙上开了个后门进出。

“她可能是把以前农村的生活习惯带到这里了,农村都是独门独院的,种地也是这里圈一点那里圈一点”,住在104的刘平说。这里常居的也是两位老人,刘平身后,他父亲坐在轮椅上,母亲看上去年纪比陆老太还大。

刘平曾经也觉得需要给她点“教训”,但人都会老的,刘平说。要他说,这个陆老太“可恨也可怜”,老公45岁就走掉了,跟婆婆关系不合,唯一的儿子也“糊里糊涂的”。这个儿子过去住在6楼,后来欠了债,把房子外租,自己住到乡下,老人就彻底没人管了。

他记得刚搬来时陆老太精神状况还行,大概是独居久了,这几年越来越差。多少次,她从外面捡回别人丢弃的口罩,身上因为长期不更换衣服散发一股异味。最让邻居感到后怕的是,她总是屋里开着煤气人就出去了,直到刺鼻味道传到隔壁,惊动消防队破窗排险。现在她防盗门对面还贴着一张A4纸,印了几个醒目的大字:出门检查水电煤——物业为她专门准备的。

居委在陆老太门前张贴的提示。

她总爱找人问:“今天几号了”,邻居猜测,她惦记的是每个月发退休金的日子,2500块,她唯一的经济来源。

上海疫情最严重的几个月,她也是一个人住,靠居委会资助勉强过活。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他们也想联系上监护人,可电话就几乎没打通过。看她可怜,疫情期间楼栋和志愿者们也没少给她送食物。可后来发生的事,让很多人寒了心。

疫情外卖不能上楼,放在一楼的外卖总被老太“顺”走。101的租户有次发现螺蛳粉丢了,监控查到又是陆老太,她找上门去,俩人吵得挺凶。“是不是之前大家关照了她几次,让她误以为这些都是关照她的?”刘平猜测,其实他订的肉包子也被偷过好几次,他都觉得算了,“你跟她说不通的”。

但这次螺蛳粉事件有了一个大家都意外的结局——几天后101门口出现一桶食用油,送的人没有留名,群里都觉得是陆老太。

她的脾气让人捉摸不透。小区门口的水果店,她不给钱,还摔东西,但买馄饨时又会乖乖排队,留下一张10元钞票。有一次,一位邻居关车门时把陆老太吓着了,连忙道歉,老太出人意料地没发脾气,“没有事”,她语气温和,又问邻居明天星期几,得到回复后还说了句,“谢谢妹妹”。邻居估计,自己碰上了老太难得的清醒时候。

这么多年,陆老太都是独来独往,很少跟人主动接触。

徐阿姨是个例外。徐阿姨是上海人,在永华苑扫了好几年门洞,和陆老太算是同龄人。别人都怕陆老太,她不怕,还会主动打招呼、夸她。

她注意到陆老太穿新衣服了,“阿姨你今天穿的真漂亮,跟你身材很合适”。陆老太换了个发型,“阿姨你头发剪掉了很年轻”。陆老太告诉她,衣服是别人送的,剪头发的钱也是好心人给的,过去她一头白发总是乱糟糟的,有天街上一个阿姨给她15块钱,交代她去把头发理理。

徐阿姨有时也好奇她每天出门忙什么,夏天热的不得了,她看陆老太也老早出门,下午三四点出现在小区时,身上都晒脱了皮。“阿姨没办法我要去看病,每天要配好多药了”,陆老太告诉她。但一位熟悉陆老太的邻居说,配的“药”其实是保健品,“她糊涂,出去听课被人糊弄了都不知道”。

“多让着点她”,这是徐阿姨和陆老太的相处之道,有什么好东西了,比如捡到纸板壳就主动给她,菜地里种的蔬菜也分一点给她,好几次陆老太跟保洁吵架了来找她,她就说“下次我帮你扫干净点”。徐阿姨的想法很单纯,“她脑子不好了,一个人过那么可怜的,就不要跟她计较”。

摩托车事件过去了快半年,随着小陈的搬走,大家的不满渐渐平息下来,12号楼恢复了日常,年轻人继续忍受着,像往常一样在群里分享她的最新事迹:“老太婆推外卖车了”,“老太婆闯红灯了”,“老太婆趴在人家车子上不让走”。

摩托车被推倒后半年多时间,12号楼又出现多起类似事故。

直到去年12月中旬,这些消息慢慢消失了。

有些日子没听到103的动静了,有人在群里说。

永华苑大门的保安也很久没看到陆老太了,过去他们总会留意她的行踪,这是辖区派出所特别叮嘱的,对于这样一个独居老人,要防止最坏的情况发生。

保安找到居委会,在那里,他们得知老人被逮捕的消息。

戛然而止的诉讼

城市的另一头,我一直在等待“一个说法”。我虽然搬离了永华苑,并没有放弃追究老人的责任,每隔几天就给警方、法院打电话询问办案进展。事实上,事情发生一个多月后,警方就以涉嫌寻衅滋事对老人立案,考虑到她的身体状况,没有执行拘留。

我曾经也觉得老人可怜,毕竟年纪大了,还有残疾,但我又觉得,那是监护人的责任,不是自己作为受害者应该考虑的。

去年9月,我拿到老太的精神鉴定结果:老人患器质性精神障碍,对这个案子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也就是说,她虽然是精神病人,但在推车时是具有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这让我更确信自己的坚持,“如果一直包庇她,只会出现更多的受害者”。

案子在去年12月开始进入法院审理程序,老太被批准逮捕时,我也接到通知,检察院很快会对她提起公诉。

陆老太被鉴定为器质性精神障碍

事情似乎终于要结束了。从夏天到冬天,半年来,案子在网上持续引发关注,很多刺耳的评论涌进我的私信箱:“老人出事你也吃不了兜着走”,“有这个时间不如回你老家孝敬你父母”……多的时候一天能收到几百条。事情闹得这么大,家人朋友担心他的安全,劝他认倒霉,别再追究,他偏不。表面上他看起来毫不退让,把恶评一条条删除拉黑,激烈回怼,但到了晚上,想起那些话,他开始频繁失眠、做噩梦,工作总不在状态。

我至今没见过监护人。儿子的故事,永华苑流传着诸多版本,有人说他好赌在外躲债,会在街上拦下老妈要钱,十块八块的也不放过;也有人说其实他蛮有钱,名下两套房,开商务车。但每次老太捅了娄子,居委会和警察都找不到人。我没少听警察抱怨,“电话不通”、“蹲到半夜蹲不到人”、“约好又放鸽子”,倒是有几个深夜,警察接到他主动打来的电话,听起来喝了不少,总之没法沟通。

我觉得赔偿对自己来说已经不重要,“我要的就是法律给我一个判决,判缓刑我也接受,我看重这个结果。”

案子原计划在年后开庭。但1月24日我还在湖北老家过春节,突然收到永华苑住户的私信:老太婆得了新冠,去世了。

起初我还不敢相信,连忙去楼栋群里问,“听说老太婆走了真的假的?”

这一问把群里很多人吓了一跳,屏幕上刷过一排又一排双手合十的祈祷表情。

104的阿婆也是碰巧才知道这个情况。她记得那天,大年初三,自家的门被敲响了,打开门竟是陆老太消失很久的儿子,“阿姨你有没有口袋,我想给我妈妈装些衣服,她人在医院里,可能没几天了。”他当时说。

没想到老人连第二天也没撑过去。感染潮中小区里走的老人多,丧事从简,家人没给她办葬礼。后来陆老太的婆婆、儿子、孙女赶来给她收拾屋子,104阿婆远远瞧见,第一批清理出来的垃圾,“堆得满满一房间,要用卡车装的”。

我等不到他想要的判决了,因为肇事者去世,法院宣布案件终止审理。2月5日,他在法院组织的会谈上看到了老人生前最后的视频,她躺在重症监护室,浑身插满了管子。工作人员告诉我,陆老太被执行逮捕半个月后就因感染新冠取保候审送医,康复后她被安排住进了养老院,但仅一个星期,老人再次病重去世。

从法院出来的那个晚上,我心情复杂。

陆老太去世后,法院裁定案件终止审理

接下来我会提起民事诉讼继续追究继承人的责任,“这件事这么久了,不能没有结果”。至于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还要不要维权到底,我需要好好考虑,因为我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再次承受这样的过程和结果。

为什么涉及老人的违法犯罪案件追究起来如此棘手?几位律师都提到,因为特殊的身体状况,老年人轻微违法犯罪处理过程中确实涉及很多人道主义的难题,比如老人生病、去世,都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当遇到一些年龄大、身体不适的老人,基层警员通常“能不追究尽量不追究,能协调的尽量协调”,虽然是客观条件限制,但其实形成了一种恶循环、让违法老人有恃无恐。一位律师提倡早期介入,他觉得相比批评教育和警告,罚款或许能起到更好的惩戒效果。

在永华苑,人们还是会时不时谈起陆老太。“死掉了好,清爽了”,有人在小区群里说。

12号楼心照不宣地避开这个话题,听到这个名字的住户连连摆手,“人死了,这事已经过去了”。车辆渐渐停回了楼门前,这里平静得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车辆重新停回了12号楼前

十、不小心推倒老人被赖怎么办?

这恐怕不能算是“赖”吧?毕竟老人是你推到的,这一点你供认不讳,既然是你推到了老人你就应该履行对老人的医疗、康复等责任,甚至精神损失赔偿,这些都是法律范围内你应该履行的责任怎么能叫“赖”呢?

所谓“赖”是碰瓷的一种,是无中生有,无事生非的行为,或者好心没好报反而把讹上,这才叫“赖”,你都够不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