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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安全技术规范?

269 2025-02-23 02:14 中山人才网

一、国标安全技术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 130—2001;

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 65—89;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

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93

二、安全帽安全技术规范?

在钢铁厂上班,要求携带劳动工作服和安全帽。要求记住袖口。和领扣安全帽必须带上绳带。

三、2015安全技术规范?

是国家强制性标准。GB 31701 - 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四、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施工涉及的安全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3、《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4、《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 130—2001;

5、《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GJ 65—89;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

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93;

五、氩弧焊安全技术规范?

简单说点,焊机、氩气、焊枪及带等设备完好,无漏电漏气,电流电压调好,气压开到适合位置,根据焊接焊件磨好钨针粗细,穿戴好防护用品…。

六、钢管安全技术规范?

1、钢管表面无中度锈蚀和锈坑,无明显质量缺陷;

2、钢管壁厚应为3~3.5mm;

3、钢管长度宜为4.5米~6米;

4、不同材质的钢管不得混搭;

5、必须持有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等三证;

6、必须按规范要求经见证取样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七、叉车安全技术规范?

一、叉车安全技术规范

目的:规范叉车安全操作,安全驾驶;

二、适用范围:叉车驾驶员;

三、叉车安全驾驶守则:

1. 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 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 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 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八、深基坑安全技术规范?

1、基坑施工应有支护方案;

  2、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应有临边防护;

  3、坑壁支护或放坡应与设计相一致;

  4、基坑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坑外降水有防止临近建、构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5、坑边荷载(积土、料具堆放,机械设备作业)与槽边距离符合规定;

  6、设置人员上下专用通道;

  7、施工机械作业半径内不得站人;

  8、施工机械位置坚牢;

  9、有专人负责对基坑支护变形或透水先兆进行监测;

  10、垂直作业应有安全隔离防护措施,坑内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

  11、坑内应有足够照明。

九、提升架安全技术规范?

提升机安全技术要求主要是:

提升机的设计,制造,使用均需符合GB20181一2006 《矿井提升机和矿用绞车安全要求》,用于煤矿的矿井提升机还应同时符合AQ标准(安全标准)。

矿井提升机是指卷筒直径在2m及其以上的提升机,它是矿井用于载人载物提升的主要设备。它分为单筒单绳缠绕式系列、双筒双绳缠绕式系列和多绳摩擦式系列。主要安全技术要求介绍如下:

(1)卷筒缠绳要求。钢丝绳在卷筒上缠绕层数在两层以上时,卷筒边缘高出最外一层钢丝绳的高度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5倍;钢丝绳由下层转到上层临界段(相当于1/4绳圈长)必须经常加以检查,每季度应将钢丝绳临界段串动1/4绳圈的位置。

钢丝绳的绳头固定在卷筒上必须要有特备的卡绳装置,不得系在卷筒轴上;穿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和毛刺,曲折处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以防止钢丝绳变形;卷筒上必须经常缠留三圈绳作为摩擦圈,以减轻钢丝绳与卷筒连接处的张力。

(2) 卷筒中心线至出绳天轮中心线的要求。 天轮中心线至卷筒中心线的连线与天轮中心线至卷筒档绳板连线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度30分。

(3)提升机安全装置。提升机的安全装置主要包括:制动装置、过卷保护装置、深度指示器、限速保护装置及紧急脚踏开关等,必须纳入安全回路且应实行双线制。

(3)制动力矩规定。安全规程规定:工作制动和安全制动在工作时,其制动力矩不得小于实际提升最大静力矩的3倍;下放重物时安全制动的减速度不得小于1.5 m/s²,提升重物时的减速度不得大于5 m/s²。

(4)深度指示器。具备盲操作及过卷,限位等功能

(5)限速保护装置。限速保护装置是当提升速度超过正常最大速度的15%时,能使提升机自动停止运转,并实现安全制动的装置

(6)紧急脚踏开关。为了能在提升机的工作闸或主控制器失灵等紧急情况下,司机能够迅速地切断电源,实现紧急制动,防止事故的发生,在司机台前装设紧急脚踏开关。只要司机一踩,就能实现紧急制动,并切断电源。

(7) 盘式制动器。盘式闸与制动盘的间僚,动作时间,压力均应符合GB20181要求。

(8)液压站。压力,油温,电一液调压装置均应符合GB20181要求。

(9)电控系统。应满足GB20181所有技术要求及安全要求。控制回路,安全回路,零位保护齐全。所有安全回路均实行不关联的双线制。

(10) 操作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11)注意日常检修维护和试验,尽可能保证其保护性能的正常发挥。

十、建筑防水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一、防水材料基本规定

1、建筑防水工程中使用的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刚性防水材料、密封材料、金属压型板构件的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2、 防水工程中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明确标志、产品执行标准、说明书、合格证。

3、各种不同类型的防水材料在复合使用、配合使用时应具有相容性,不允许有发生相互腐蚀、相互破坏,起不良的物理或化学作用。

4、防水工程的辅助材料、配套材料、配件应与防水材料配套供应和使用。

5、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应经省、部级专家鉴定,并应具有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企业标准。

6、卷材胶粘剂、胶粘带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胶粘剂的性质必须适应卷材的特点要求。胶粘剂的耐老化性应与卷材相匹配。

(2)合成高分子胶粘剂的剥离强度不应小于15N/10mm,浸水168h后的保持率不应小于70%。

(3)改性沥青胶粘剂的剥离强度不应小于8N/10mm。

(4)双面胶粘带的剥离强度不应小于6N/10mm,浸水168h后的保持率不应小于70%。

7、刚性防水层的基本材料为水泥、砂、石、水、钢筋,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8、刚性防水基本材料的贮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贮运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材料应分别存放,不得混杂。

(2)水泥贮存时应注意防潮、存放期不得超过3个月,否则,必须重新检验,确定其强度等级。

9、金属压型板储运、保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压型板的板材和配件应分类存放。

(2)人工搬运时,必须手提屋面板的端部,不得提无填充屋面板边搭接口,并要避免划破表面保护层;机械吊装应采用专用吊索及提升架。

(3)长期存放宜在有顶盖的仓库存放。板扎重叠存放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

(4)运输时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二、防水设计基本规定

1、建筑防水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建筑物性质及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结构特点、施工条件及使用环境条件等确定其设防标准和防水设防等级,根据材料的特性、层次之间的相容性、互补性等因素,合理选定防水材料的种类、规格,确定构造和细部构造做法,并提出相应技术措施。

2、防水设计应遵照“以防为主”、“迎水面设防”、“刚柔相济”、“防排结合”的设计原则,并按照工程复杂程度,进行防水深化设计,以保证防水设计的正确实施及防水功能的实现。

3、防水工程采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4、防水工程设计应满足防水设防要求,细部构造处理明晰合理,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结构、给排水、建筑电气、空调通风、装饰装修、园林环境等专业互相协调。

5、柔性防水层上应设置保护层,选用保护层材料应考虑与防水层材料相适应和不妨碍建筑使用功能。

6、涂膜防水屋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屋面的平面不规则、设施较多时,防水层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2)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的胎体增强材料宜采用聚酯无纺布或网格式化纤无纺布,但不应采用高碱玻纤网布。(3)坡度大于25%的屋面宜采用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刚性保护层应设置抗滑措施;保护层无抗滑锚杆措施时,宜采用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和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作防水层。

(4)装配式屋面找平层板端处的分格缝应增设卷材空铺层,其宽度为200~300mm。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