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Pc工程如何招标?
对于业主,流程为:确定项目→委托设计→组织招标机构→发布招标通告→投标人资格预审→通知合格投标人→出售标书→组织标前考察→召开标前会议→标前会议纪要和补遗书→投标与开标→评标、决标、授标。
对于承包商,流程为:跟踪项目→选择当地代理人→选择合作对象或分包商→准备资格预审材料→获得投标人资格→购买标书→投标准备→投标。
二、涉密工程如何招标?
首先要与招标人员评标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招标文件不允许网上公告发布,而且只能邀请具备军品生产许可资格和武器装备资格认证合格的单位参与公开邀请招标,投投标文件中不要涉及项目名称,可以用代号代替,招标资料一经开封,当场评标,一结束立即锁保密柜,不允许带离资料。
三、如何确定工程招标还是货物招标?
确定工程招标与货物招标方法:
一、看招标公告。无论工程招标还是货物招标,发包方在正式招标前都要发招标公告,一看便知。
二、收集信息。现在是信息社会,平时就要广泛收集企业信息, 通常情况下 ,开发企业招标是工程招标,而生产企业招标是货物招标。
三、索取招标文件。实在拿不准,可以少花点钱向发包单位买一份招标文件,一切招标内容都在文件里。
四、没有招标工程如何结算?
没有采用招投标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如何审计?
答:没有采用招投标的工程竣工结算时审计时更要仔细、认真对待,他的审计工作量远远大于已经招投标工程,审计时特别要注意一下几点:
1,逐条地分析工程承包合同的严密性,合规合法性,检查有没有重要的项目一笔带过、而非重要的事情反复论述,避重选轻情况、阉人耳目过关,相关人员从中取利;
2,侧重了解相关人员该工程没有采取招投标的原因,将疑点逐条分析;
3,收集竣工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逐条计算工程量,同时与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相比较,检查两者在工程量的差异;
4,检查施工单位的结算书套用的定额是否合规,有没有就高不就低的现象
5,检查施工单位的结算书的取费标准、材料价差是否合规;
上述都逐项核对就行了。
五、应招标而未招标的工程如何结算?
是否招标跟工程如何结算这两件事情没有直接联系。
如何结算主要看合同里的价款结算条款怎么约定的。
包总价的合同直接按总价结算,单价合同按工程量据实结算,还有套定额据实结算的项目。常用的就这几种结算方式,签证和变更的结算方式零星约定。
六、没有清单的工程如何招标?
没有清单的工程,只有图纸,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专业人士编制清单进行招标。也可以按图纸有投标单位自已编清单及报价。
七、景观项目如何开展工程招标?
景观项目的工程招标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 制定招标文件: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和设计方案,编制招标文件,内容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合同草案、技术规范等。2.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在适当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标项目的概况、招标文件索取方式、开标时间与地点等信息。3. 发放招标文件: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文件发放给有意向的投标人,通常需要投标人缴纳一定的文件费用。4. 投标准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投标所需要的文件和资料,如施工方案、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等。5. 开标:招标人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进行开标过程。开标过程需有专门的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确保评标的公正和透明。6. 招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的内容包括中标人的名称、中标金额等。7. 中标谈判:招标人与中标人进行中标谈判,明确双方关于合同细节的约定,并签订正式的合同。8. 履约管理: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实施和管理。需要注意的是,景观项目的工程招标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项目的要求而有所不同,具体操作应参考相关的招标法律法规和当地的招标规定。
八、5G工程如何招标?
面相社会有5G工程资质的企业公开招标
九、哪些属于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
比如,工程建设施工属于工程,电梯、空调采购属于货物,监理及物业属于服务招标。
十、工程招标程序?
(一)招标项目备案: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招标人自行招标或招标代理合同备案(当日)。
(三)招标公告备案: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
(四)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受理交易登记: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
(六)投标报名: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七)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八)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应当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十)开标、评标、提交评标报告:投标人在规定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招标人在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按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推荐前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名顺序。
(十一)定标:招标人应当在开标之日起7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按排名顺序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中标人。中标候选人除因排名顺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弃权利外,凡无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标人不得将其淘汰。
(十二)中标公示: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将中标结果在招标投标网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经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和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并在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将合同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