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详解】聊城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聊城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就业政策的不断优化,事业单位成为广大就业者越来越关注的选择之一。作为山东省的一个重要城市,聊城市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上下了不少功夫。那么,聊城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经出炉了吗?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一、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概况
聊城市作为山东省的地级市,拥有丰富的招聘资源。每年都会组织一次事业单位招聘,涵盖了教育、医疗、公务员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2018年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已经确定,总计招聘岗位{xxx}个,适应了各个人才的需求。
二、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
报名条件是决定是否能够参与招聘的重要因素。根据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的要求,招聘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 学历要求:{xxx}
- 年龄要求:{xxx}
- 工作经验要求:{xxx}
- 专业要求:{xxx}
报名时间为{xxx},报名方式{xxx}。
三、招聘流程
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流程主要包括报名、笔试、面试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
- 报名阶段: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 笔试阶段:报名成功的考生将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作为进入下一环节的依据。
- 面试阶段:通过笔试的考生进入面试阶段,招聘单位将根据面试表现综合评价考生。
- 体检与考核:通过面试的考生将接受体检和考核,最终确定录用名单。
- 录用公示:最终录用名单将进行公示,并进行公示期的监督和举报。
四、备考指导
为了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我们提供以下备考指导:
- 查阅往年真题:了解招聘考试的题型和难度,熟悉考点和出题规律。
- 制定学习计划: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和复习重点,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
- 参加模拟考试:模拟考试可以提前适应考试环境,检验自己的备考效果。
- 注重综合能力提升:除了专业知识的掌握,还要注重提升综合素质和应试能力。
- 注意面试准备:面试是选拔人才的重要环节,要注意形象和表达能力的培养。
通过上述介绍,相信大家对聊城市2018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有了更加详细的了解。希望广大考生能通过努力备考,顺利参加招聘,实现自己的就业梦想。
感谢您阅读本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二、聊城市教师招聘-如何成为聊城市教师?
聊城市教师招聘简介
聊城市教师招聘是指聊城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征聘符合条件的教育工作者,为聊城市各级学校招聘优秀教师的活动。对于想要成为聊城市教师的人来说,了解招聘条件和程序非常重要。
聊城市教师招聘条件
想要成为聊城市教师,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等。此外,还需要通过面试、体检等程序。
聊城市教师招聘流程
通常,聊城市教师的招聘流程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招聘公告一般会在聊城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报名时间、地点、方式等信息都会在招聘公告中详细说明。
聊城市教师招聘备考建议
想要成为聊城市教师,除了符合条件和通过相关程序外,备考也是非常重要的。备考建议包括:熟悉教师招聘的政策法规、了解当地教育情况、提前准备面试材料和教学演示等。
结语
了解聊城市教师招聘的条件和流程,对于想要成为聊城市教师的人来说至关重要。通过努力备考和了解招聘信息,相信你会成为聊城市优秀的教育工作者。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聊城市教师招聘。
三、聊城市事业单位有哪些?
聊城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聊城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聊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聊城市殡葬服务中心、聊城市救助服务中心、聊城市福利彩票中心揭牌成立,标志着聊城市民政局事业单位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根据聊城市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决策部署,经中共聊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聊城市儿童福利院与聊城市社会福利院合并成立聊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聊城市殡葬管理处和聊城市公墓管理处合并,组建聊城市殡葬服务中心。
聊城市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更名为聊城市福利彩票中心。
聊城市救助管理站更名为聊城市救助服务中心(挂聊城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聊城市低收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牌子)。
临清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临清市检验检测中心举行挂牌仪式
按照上级要求,3月31日,临清市市场监管局所属2个事业单位举行挂牌仪式,这标志着该局全面完成两个所属事业单位的整合工作。临清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全体,所属事业单位及各科室负责人参加挂牌仪式。改革调整后,临清市市场监管局共设置临清市检验检测中心、临清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临清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3个所属事业单位。
重新组建的临清市检验检测中心整合了原市检验检测中心、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市计量测试所等3个事业单位及相关职能。
组建的临清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整合了市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办公室等2个事业单位及相关职能。
四、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全攻略:应聘技巧和注意事项
作为一名精通写作的网站编辑,我很高兴能够为您撰写这篇关于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的文章。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聘工作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的相关信息,包括应聘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能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概况
聊城市作为山东省重要的地级市之一,拥有众多事业单位,每年都会举行公开招聘考试,为社会提供大量稳定的公职岗位。根据往年数据统计,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通常在每年的3月和9月两个时间段进行,涉及教育、医疗、科研等多个领域。报名人数通常在数万人左右,竞争相当激烈。
近年来,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逐步规范化,采取统一的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笔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面试则着重考察其沟通表达和专业素质。考试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优化,更加贴近实际工作需求。
应聘聊城市事业单位的技巧
想要在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中脱颖而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 了解报考条件:仔细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报考岗位的具体要求,如学历、工作经验、年龄等,确保自身条件符合。
- 掌握考试内容:针对笔试科目,系统复习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提高应试水平。同时,也要注重培养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为面试做好准备。
- 提升个人素质:除了专业知识,事业单位还看重应聘者的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等品德素质,因此要注重培养这些方面的能力。
- 合理规划备考:根据招聘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备考计划,合理安排复习进度,确保在考试前做好充分准备。
应聘聊城市事业单位的注意事项
在应聘聊城市事业单位的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诚实守信:在填写报名表和提交材料时,务必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 遵纪守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
- 保持专注:在笔试和面试中,要保持高度的专注和积极的态度,切忌分心。
- 尊重他人:在与其他应聘者互动时,要保持礼貌和友善,不得有任何不当行为。
总之,聊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是一个充满机遇和挑战的过程。只有充分了解相关信息,掌握应试技巧,并严格遵守纪律,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自己的职业梦想。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您提供有价值的帮助。
五、聊城市建筑工人招聘信息
聊城市建筑工人招聘信息
随着聊城市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对于建筑工人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如果您对建筑行业感兴趣,并且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经验,那么这里是您寻找工作的机会。
职位要求
- 熟练掌握基本建筑技能:候选人需要具备扎实的建筑技术知识,包括但不限于砌筑、拆除、混凝土浇筑等。
- 良好的身体素质:由于建筑工作需要长时间的站立和体力劳动,因此候选人需要有足够的耐力和好的身体素质。
- 工作责任心强:建筑工作需要严格遵守工艺要求、安全规范和施工细节,候选人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心。
- 团队合作能力:候选人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他人协作完成任务。
- 工作经验:有相关建筑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职位福利
- 薪资待遇:根据候选人的经验和技能水平,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
- 培训机会:公司提供专业的培训机会,帮助候选人进一步提升技能和发展职业。
- 发展前景:在建筑行业中,候选人有机会不断发展和晋升,成为行业内的专业人士。
- 社会保险: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会保险福利。
- 良好的工作环境:公司注重员工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提供舒适的工作条件。
如何申请
如果您对以上职位感兴趣,并且符合要求,请将您的简历发送至以下邮箱地址:
招聘邮箱:jobs@example.com
邮件标题:聊城市建筑工人招聘申请 - 您的姓名
我们将尽快联系符合要求的候选人,并安排面试。面试过程中,请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和相关工作证件。
关于聊城市建筑公司
聊城市建筑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城市建设的知名企业,多年来在聊城市建筑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公司专注于高品质的建筑工程项目,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可靠、安全、优质的建筑服务。我们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的建筑团队,为每一项工程保证高水平的施工。
如果您希望加入我们这个充满激情和机遇的团队,提升自己的职业发展,那么请尽快投递您的简历。
总结
聊城市建筑工人招聘信息就是这些,如果您对以上职位有兴趣,请尽快行动起来。建筑行业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领域,我们期待能和您一起共同成长。
六、聊城市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事业单位自身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保障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是指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单位与个人的聘用关系,明确并履行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聘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聘用单位原有的国家干部、聘用制干部、正式工人和劳动合同制工人及其完善规定手续的新进人员)。
依法行使行政职能,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贯彻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第五条 禁止事业单位非经国家规定和未履行审批手续聘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第六条 政府人事部门是实施本办法的业务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在政府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行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的实施工作。
第七条 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书》,以及聘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须在30日内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政府人事部门鉴证,或政府人事部门授权行业主管部门鉴证。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也可授权其自行审核和再授权自行鉴证。
第二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 签订聘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科学设岗,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和聘用条件,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平竞争,按岗聘用。
第九条 事业单位进人逐步实行公开招聘,在选人中把考试与考核结合起来。
第十条 受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㈠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㈢ 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㈣ 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㈤ 特殊岗位职业要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㈥ 聘用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聘用的基本程序:
㈠ 公布聘用岗位、岗位职责、聘用条件、聘期及聘用方法;
㈡ 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个人申请、民主推荐、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拟聘人选;
㈢ 经单位组织考核考察,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选;
㈣ 签订聘用合同,履行审核和鉴证手续;
㈤ 公布聘用结果。
第十二条 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一式3份,经审核、鉴证后,当事双方各执1份,1份存入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 聘用单位聘用管理人员,应实行任职回避。不得聘用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担任本单位行政副职和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监察等岗位的职务。
第十四条 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聘用,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主要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可采取直接聘任、推选聘任、招标聘任、选任、委任、考任等多种任用形式。事业单位领导副职或需经过选举任用的专职党群岗位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上级批准同意后,原则上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 聘用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㈠ 聘用合同期限;
㈡ 聘用岗位和工作内容;
㈢ 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㈣ 工作报酬;
㈤ 保险福利待遇;
㈥ 工作纪律;
㈦ 聘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
㈧ 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㈨ 人事争议处理;
㈩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政治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国家规定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受聘人员和聘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公)伤等社会保险。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聘用合同的期限一般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也可由聘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最长不超过5年。受聘人员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不符合辞退或开除条件,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应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八条 聘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聘用单位接受军队转业干部等政策性安置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九条 下列聘用合同无效:
㈠ 违反法律、法规的聘用合同;
㈡ 采取不正当手段订立的聘用合同;
㈢ 程序不合法、手续不齐全、权利义务不公正的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的无效,由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确认。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间歇性精神病患者),经有关部门鉴定,可以缓签聘用合同。
第二十一条 职工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又不属于缓签的,聘用单位应给其3-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发给本人固定工资部分,但不得少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聘用单位应及时办理人事关系移转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职工,仍不愿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本人应当申请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由聘用单位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二条 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时,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抵押金或其他费用。
第三章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三条 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双方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后,原合同仍然有效,由新的法定代表人继续履行。聘用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二十四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续签聘用合同。
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五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应解除聘用合同:
㈠ 在聘期内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㈡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
㈢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应当解除聘用合同的。
第二十七条 受聘人员在聘期内辞职和被辞退、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
㈠ 受聘人员患重病或非因工(公)负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另行安排工作的;
㈡ 受聘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的;
㈢ 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或不服从另行安排的。
上述情况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要为受聘人员提供3-6个月的自行择业期,自行择业期内的待遇发给本人固定工资部分,但不得少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自行择业期内重新就业的职工,聘用单位应及时办理人事关系移转手续。自行择业期满后仍未就业的,本人应当申请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由聘用单位办理辞退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㈠ 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㈢ 因工(公)负伤,治疗终结后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㈣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要求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㈠ 在试用期内的;
㈡ 有充分证据表明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
㈢ 按照有关规定和必要程序,被招考(选调)到国家机关、应征入伍、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或中等专业学校的;
㈣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允许解除聘用合同的。
第三十一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㈠ 担任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㈡ 选派到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㈢ 从事国家安全、重要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㈣ 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后未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
㈤ 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㈥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受聘人员提出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提前15天向聘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聘用单位应在接到受聘人员书面申请15日内处理相关事宜,并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审核和鉴证手续。在聘用单位处理相关事宜和履行审核鉴证手续期间,受聘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章、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㈠ 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规定的;
㈡ 聘用合同未到期,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单方解除合同的。
㈢ 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双方在聘用合同中自行约定,合同虽未约定,但造成可计算经济损失的,由责任方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三十四条 聘用单位出资引进或培训的受聘人员,聘用合同当事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引进或培训后的工作服务期及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引进或培训后,工作服务期未满5年的,受聘人员解除合同,应按每年递减20%的引进费或培训费向聘用单位支付违约金。
试用期间,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由单位出资培训的受聘人员应承担培训违约金;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受聘人员不承担培训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属下列情形之一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根据受聘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发给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㈠ 依据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㈠、㈡、㈢项解除聘用合同的;
㈡ 依据本办法第三十条第㈡项解除聘用合同的;
㈢ 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人员不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为:① 工作满1年不满5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津贴,下同)总额的60%;② 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65%;③ 工作满10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工资总额的75%。
第三十六条 聘用单位要妥善安置待聘人员,要依靠自身或行业主管部门,本着单位、系统、地区内部消化为主的原则进行分流。待聘时间为半年到1年,待聘期间,聘用单位应提供不少于2次的上岗机会。待聘期间发给本人固定工资部分,但不得少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费。
待聘期满,仍未重新就业的,由聘用单位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管理。委托管理期满后仍未就业的人员,本人应当提出辞职,本人不愿辞职的,由原聘用单位办理辞退手续。
第五章 组织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七条 政府人事部门对本地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依法保护聘用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对违反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的行为予以纠正,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审核督促本行业事业单位对本办法的实施工作,并可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聘用单位应依据聘用合同加强对受聘人员的聘后管理,健全考核制度,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以及奖惩、晋升、增资等的依据。
第四十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因执行本办法发生的人事争议,经当事双方协商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无效的,可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人事部门的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文本(附:《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由重庆市人事局统一印制。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重庆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七、事业单位招聘有私下招聘吗?
事业单位招聘没有私下招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的有关规定,招聘工作必须在公开公正公平的情况下进行,不管是招聘公告信息发布,还是招聘报名资质的设定,都不允许划定范围和私下操作,不允许设定歧视性条款,要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因此,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是不会有私下招聘的。
八、事业单位招聘和普通招聘区别?
1、概念上的不同
事业单位与普通事业单位是不一样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指进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入编是不需要进行笔试阶段的,一般直接进行面试通过就可以被录用的。
2、要求上的不同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的要求比普通事业单位招聘的要求要严格的很多。
首先对专业上的要求,例如事业单位想要引进医疗岗型专业的人才,则需要的是具有学习对应的医学专业的人才才能够参加,还有就是学历上的要求,一些职位中是需要具有研究生学历以上的人才能够参加,还有就是最低也要是本科以上的学历,一般大专专科学历的人是没有资格的。
3、待遇上的不同
一般引进人才进入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对于工资福利待遇这一块还是很高的,因此,有的地方也是会给事业编制的。而且还会对这样的人提供房子、补贴,以及家属岗位等等与事业单位普通招聘的工作人员待遇上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事业单位普通招聘则是根据岗位需求进行相关招录,通过考试,所以在要求上会低一些,一些待遇补贴也就相对的没有但一些特殊岗位除外。
九、事业单位招聘都是单独招聘吗?
事业单位招聘多为全省市和县级统一招聘,一般是各个单位单独发公告招考
十、市直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区别?
市直单位和事业编区别是定义不同。市直单位是指由市党委、市人大、市政府委任主要领导人的部、委、办、局等直属单位和直属部门;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法律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九条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编制有哪几类
1、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又称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全额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中待遇最好,也是最稳定的,如证监会,银监会待遇比照公务员标准,也许将来也能转成公务员;
2、差额拨款事业编制。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差额事业单位非常多,包括报社、电台、学校、邮局、医院、市政等部门,因为这些部门的创收能力有限,必须得到政府的补贴;
3、自收自支事业编制。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说白一点就是为了以后变成股份或者国企做准备,已经改了的有公汽之类的事业单位,将在几年内变成企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