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事业单位参加体检人选建议名单确定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录用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网站查询,有的招录机关会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2、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 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且全部项目应重新检查,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